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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歌 第4章 新生活

作者:匿名 分类:都市言情 更新时间: 来源:本站原创

总是有一种淡漠在白天叽叽喳喳的高傲着,那是一种对生命的呼唤,对世界的展望,而我总是在成功的做成一件小事之后,慢慢的站在离风最近的地方吸收着那种久久不能平静的心情,从第一次看到天亮的那个童年的昏黄时段开始,我一直都是这样的人。我给丁芳打了电话,我告诉她,我找了工作,是一份很适合我的工作。然后电话那个的丁芳,呲牙咧嘴的,虽然我没有看见,但是她的语言已经出卖了那个典型的自己。她说,恭喜我终于,终于告别了浑浑噩噩,然后我对丁芳说,也希望她能够早一点,找到一份安定的工作。丁芳说,这事不用我操心。 晚上的时候,我站凉台,看着天上的群马星宿,我觉得那个时候,天空有如挂上了,无数的小灯笼为我照亮了方向,而我就是最大的收益人。有时候,我会钻进一种朴素,和实在之中,我觉得那些看似动人的词语,总是被人们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去加工着,而我喜欢那种实在的感情。我想起了有一次,我和程海坐在海边看着天边的日落,那个下午我问程海,你那么有钱为什么会喜欢我那?他说,看得见的都是很表面的东西,而看不到的总是最真实。然后我记住了这样的一句话,我以为这样语言,会一直都永远,只可惜我错的太幼稚。如今我实实在在的,在北京落脚了,或许明天,在明天的日子里,会有很多的奇迹,很多的意外,我很期待,我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 我不是一个悲伤的人,相反很多的时候,我更喜欢喧哗!所以我经常游走在那些,吆喝满天的市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那里,因为我真的很少买东西,甚至不喜欢买化妆品,就因为这样,丁芳没少说我,她总是说,我就纯是一个懒猪,然后我告诉她,我是一只野生的懒猪。是的!我总是喜欢一个人漂泊着,就在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如果说我短暂的目标,是在北京,那么未来,在未来,我不知道,我会在哪。我前些天,听说我的大学同学小A去了日本,她是一个浓艳的女孩子,她的样子,有两种,一种是素颜,一种是浓妆,两种相差很大。而我更喜欢她的素颜,丁芳则喜欢她的浓妆。我和小A的关系,其实也不错,虽然说算不上推心置腹,不过她走的那一天,还是给我打来了电话,她说,她要走了,祝我以后有好的发展。就这样,我的生命就这样的少了一个人,就好像笑话一样的,笑完就没了。然而很的时候,很的语言,让我没有反应的余地,就这样世界变了,而我理应跟着这样的节奏变化,但是我很多的时候,总是跟不上这样的脚步。那些天,我想象着,三个月前的小A,那个时候,我和丁芳,小A还在寝室里,研究毕业后是不是,出去一起创个业什么的?甚至毕业那一天,我们还约定以后常联系。可是最后,小A就这样突然的走了,我直到今天,都无法想象出,小A走在另一个国度的样子,或许她开心,或许她失落,但我还是祝福她的,愿她的一生快快乐乐的。 上班的这一天,我简单的化了妆,其实我觉得丁芳说的也有道理,化妆本来也是一种对别人的尊重,当然我不在行,不过我还是在网上,找了点资料,然后就跟着学学。我对着镜子,见还不错就去上班了。我没有背着那把老掉牙的吉他,我和大多数的人一样,一大早背着小包就出门了。 来到公司的时候,花岩正在沙发上抽烟,他见我来了,第一句话就是表扬我的,他说道:\"小姑娘不错啊,有时间概念哈哈\"我说道:\"这不必须的吗哈哈\"花岩这个人其实,还蛮好相处的,他的脸上没有领导的严肃,我觉得他更像是我的朋友。 本来以为这一天会很忙,可是花岩,一直让我坐在沙发上等着,我不知道在等什么?就这样静静的坐着。花岩甚至还问我,抽烟不抽烟。我说:\"打住,打住哈哈,我不抽\"花岩告诉我,团队中,还却两个人,让我等等。 直到中午吃完午饭的回来的时候,我才见到一位年龄和我差不多的男生,穿着破洞的牛仔裤,黑色的骷髅上衣,走了进来。他站在透着阳光的落地窗的边上,他没有和我说话,或许我在他的眼中就是那传说中的空气人吧。他掏出了一把蝴蝶刀,在那里玩耍着。而我却被这样的举动吓了一小跳,我心想这不是打劫的吧哈哈。 后来花岩,说以后,我们三个人以后就要天天在一起工作了,那个像个小痞子的男孩名字叫,小志,而花岩一直叫我小颖,花岩说,这样的称呼,会增强团队的默契。 那一天我问花岩,我们不是还差一个人吗?那个人是花岩说,他也没有找到,那个人就是公司要培养的明星。这样的回答让我觉得很茫然,我甚至不知道,这样的语言叙述的事什么样的事情。几乎像个外国人一样的茫然,当然,公司的计划,我这样的一个小员工是不会知道的,也没有资格知道。 后来的日子中,与其说工作,倒不如说是混日子。我三个人,总是悠哉悠哉的闲逛在,北京的每一个角落。花岩说,我们要找到适合当明星的人,说白了,我们三现在就纯是星探。其实我觉得有一点悲伤,因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不是那个人,为什么我不能做明星。有一次我问过花岩这样的问题,花岩说,他也不知道,就是一种感觉。然后我有一点心痛,这种痛不是针刺的,但却是被人掐的感觉。想当初上学的时候,都是我掐别人,现在我却被人掐了,并且挤压的是我的内心。所以很痛很痛。 我喜欢花园,小志喜欢夜场,而花岩总是陪着我俩东北西跑的寻找传说中的有缘人,然后那个人会有机会成为明星哈哈。我们总是喜欢在那些,都市最热闹的地方,跟着城市的节奏,哗啦啦的融洽着。我喜欢听歌,所以我大多数的时间,都是挂着耳机,花岩也没有说什么?我觉得他不像是一个领导,而我也不像是在工作,更多的像是17岁的孩子,那个不知道时间的年龄,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年龄,那个青春的无限的年龄。小志和我差不多,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很多年以前,是真的很多年以前,那个时候,我上初中。放学时候我总是会看到,校门外站着一些被称为闲散的人员。这种称呼是老师说的,而我一直都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但是我觉得他们的灵魂和小志很像,都是那一种黑色深邃的感觉。花岩比我和小志稍微大几岁,但他却和我们没有距离,她总是说,年龄会有隔阂,可那种年龄也是我们自己选择的。我深刻的记住了这一句话,因为我不喜欢老,我一直都不喜欢老。我每一天看到不同的人,有拄着拐棍的老人,也有自由的年轻人,也有娇小的孩子。而我总是喜欢用自己和他们对比,我又恋,又怕,当然,或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如此的害怕衰老。 渐渐的我们三个彻底摆脱了,工作同事的关系,现在我们是真正的朋友,工作的事几乎都忘到脑后了,不过还好,我的工资还是如约的发了,所以我有理由继续这样做着,这样奇怪的工作。今天我打开手机的时候,我见到那上边的日期变了,告别了秋天,11月是冬天。然后我像频幕上哈了一口气,蒙蒙的,模糊的屏幕,然后我用手指才擦干,屏幕又清楚了,那上边的内容也更清楚了,而我觉得更凉了,凉在肉体,也凉在心房。 轻松加上清凉,这种状态就好像,一个人在雨天里,踩着雪橇滑雪一样,自己骗自己但那些快乐却是真是发生的。小志是一个用语言说不通的人,又一次也夜场的时候,茶几上放着果盘,然后小志用他的那一把标志性的,蝴蝶刀当餐具插着水果吃着。花岩总是提醒我们说,做我们这一行一定要有自己的个性,而在我看来,小志就是这个标准的教科书,他个性几乎超越了正常人的底线哈哈。而我,就好像没有出壳的小鸡,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的,就是天天这样跟着东奔西跑的,甚至忘记了这样游荡的目的。 我们三个人喜欢去一些很古怪的地方,记得有一次在一座教堂外,那教堂好像,被尘封很久了的样子,因为院子的栏杆门是用锁头锁住的,而我们三个人,坐在对面树下的椅子上休息。天气凉了,花岩穿上了风衣,带着眼镜,如果仔细打量一下的话,还真像一个称职的经纪人。而我和小志,就好像两大护法似的,坐在花岩的边上。我的耳机变成了,耳麦扣着我的耳朵。可能是因为和小志花岩在一起待的时间多了,所以我觉得自己也怪怪的哈哈。虽然天气变得凉了,而眼前的教堂已经被遗弃了,可是也很神奇,很多的野鸽子会在,那教堂的尖尖的放顶上盘旋,似乎也勾画了那些本来就有的景色。花岩说,如果这个月在找不到人,我们就要解散了,因为公司对什么事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小志好像没有听见一样的,还在低着头玩他的蝴蝶刀,而我带着耳机也只是模糊的听到内容。我点点头告诉花岩,那我们就应该努力的找找,是在不行,随便找一个得了。花岩转头看向我,然后用手抹了抹被雾气遮盖的眼镜,他说,我很聪明,这么好的注意我都能想到。我笑了笑我心里想的是\"这叫什么好主意啊,简直就是一个馊主意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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