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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阅网 > > 悲观论集卷 > 第7章 在他物意识面前的意志(2)

请注意,康德嘲讽意志的一切经验的刺激,于是首先摈除了本来能成为决定意志的活动之经验法则的一切事物,不论是客观的或主观的。结果是,他把他的法则的内容或实质剥落的一干二净,仅仅剩下了它的形式。于是这只能是合法则性的抽象概念。但这合法则性的概念是由对所有人都同样有效的事物建立起来。所以这法则的实质由普遍有效事物的概念组成,那么它的内容自然只不过是它的普遍有效性而已。因此这一公式读作:\"始终依据你能同时意愿其成为一切有理性者的普遍法则的那项格律而行动。\"于是,这就是康德为他的道德观念原则,因而也是为他整个道德体系建立的——大多被极严重地误解——真正的基础。请也对照《实践理性批判》第61页(罗,第147页);注1的结尾部分。 我诚挚地钦佩康德在实行这一精巧绝技中显示出来的巨智,但我继续以全部严肃的精神,根据真理标准。考察他的见解。我只想评论理性——以后我还要提出这一点——在他的见解中,因为理性做出以上所说明的特殊的推论,而获得实践理性之名,那么,实践理性的定言命令便是从这一思想方法或过程产生的法则。所以实践理性一点不是大多数人,甚至包括费希特曾视为之物——一种无法踪迹其来源的能力,一种隐藏的特性,一种道德本能,很像赫奇森(Hutcheson)的\"道德感\";但是它和理论理性完全相同(正如康德自己在他的前言第7页,罗,第8页上以及其他地方很多次所说的那样)——事实上,就后者做出我已描述的推理过程而言,实践理性就是理论理性自身应注意的是,费希特称康德的定言命令为一绝对的设准(《全部知识学的基础》Grundlageder gesamintenWlssenschafts-Lehre图宾根,1802,第240页,注释)。这是窃题论证的现代的、更加显眼的表达式,因此我们了解到,他也正式接受了这定言命令,从而必须把他也包括在那些犯了我以上批评的那种错误的人们之内。 这一康德的道德基础之所以立即遭到直接反对,是由于:这样一项道德法则的根源是不可能在我们之内的,因为它假设,人会自动地忽然产生念头,要到处寻找他的意志甘愿服从、且能决定他的行为的一项法则。无论如何,这一程序不能够自动地被他想起;至多在另一个道德刺激已向那里补充了头一个刺激与动机以后,才可能产生这种思想程序;而且这样一种刺激应该是积极有效的,实际存在的;并且应显示自身是,不但能自发地影响心灵,甚至能把其在场强加于心灵。但是这类事都与康德的假设相冲突,根据上述一连串的推理,这一假设被认为是本身既所有道德概念的根源——事实上,道德的显著特征。 因此,只要没有这种前在的鼓励因素(因为根据假设,除已解释过的思想过程以外,不存在任何其他道德刺激),必定只有利己主义继续作为人的行为准绳,作为动机形成法则的指定路线;必定只是纯然经验的与刹时间的利己动机,毫无抑制地,决定每一不同事件中人的行动;既然根据这一假设,没有任何声音吓止他,无论什么理由也不存在,为什么他竟要注意询问,更不用说焦急地寻找,一项会限制与支配他的意志的法则呢。可是只有以这种假定为条件,他才可能想出来上述惊人的心理诈术。不管我们多么想要严格准确地说明这一康德的过程,或者是否我们宁可把它轻描淡写为某种模模糊糊感觉到的思想活动,这都无关紧要。对这过程的任何修饰,决破坏不了这些根本真理:无中不能生有;结果必有其因。 道德的激励,像每一动机使意志产生一样,必须在一切情况下,能使人自动地感到它,认识它,遂而必产生一种积极作用,所以是实在的。因为对人来说,唯一具有实在性的事物是经验的事物,不然就是认为可能具有经验的实存的事物,所以结论必然是:道德的激励不能不是经验的,并且自动地照这样显示其自身;而且不等我们开始我们的搜寻,它必然到来,强加于我们,其用力之大,至少能使它克服那些竭尽全力和它对抗的种种自私自利的动机。因为道德学研究的是实际的人的行为,不是研究先天的纸糊楼阁——这一做法,其结果是,人们在严酷的人生重负与战斗中,永远不会求助于它,并且在面临我们感情沸腾将失理智时,这种做法差不多和在一场大火中一个注射器一样,毫无用途。 我在前面已经提及,康德如何认为他的道德法则完全建立于抽象的,纯粹先天的概念上,因而建立于纯粹理性上,乃是它的特殊优点;得自于那里的道德法则的有效性,(他说)不但适用于人,而且适用于所有有理性者本身。我们越发不无遗憾地认为,纯粹、抽象先天的概念,没有实在的内容,又没有任何种类的经验根据,在任何情况下,是决不能激励人的;对其他有理性者,我当然不能谈及。其次,康德的道德学基础中第二个缺点,就是它缺乏真正的实体,迄今人们一直未注意到这一点,因为大半只有极少数康德道德学的热情宣传者,完全理解他的基础的真正本质。这第二个缺点,我再说一遍,完全没有实在性,因此完全缺乏可能的功效。这结构飘浮于空中,像一个毫无内容的,最微妙的诸概念之网;它建于无物之上,所以无物能赖以支持,无物能被激动。 可是康德还给这一结构加一重担,即关于自由意志的假设。尽管他时常公开声称,他确信自由在人的行为中绝对没有地位;从理论上说,连它的可能性都是不可思议的(《实践理性批判》第168页;罗,第223页);如果我们能准确地知道一个人的性格以及影响他的一切动机,那么我们就能够推算出他的行为,像推算月食那样准确无误(同上书,第137页;罗,第230页);然而他用他的出名的结论:\"你能够行某事,因为你应该行某事,\"使自由成为一个悬设(虽然仅仅理想化,并且作为一个设准);并且这是凭借他的宝贵的道德学基础的力量,而这一基础,有如我们了解的那样,是漂浮于空中,无影无踪的。但是如果曾一旦清楚地认识到,一事物不存在,并且不能存在,所有这一切设准到底有什么用呢?抛弃这设准建于其上之物,肯定是更为有用,因为它是一个不可能的假设;这一过程可以用这规则证明是合理的;从不可能性证明非存在是有效的(即,一物之不可能性使其非存在成为一个可靠的结论。——英译者)并且用归谬法证明,使这定言命令也会成为泡影。这是把一个错误学说而不是定言命令建立在另一个错误学说之上。 人们不会承认由几个全然抽象空洞概念构成道德学的一个基础,这一点康德自己肯定暗地里明白。因为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正如我前面说过的)他写作不很严格,他缺乏条理,而且我们从中发现,他因已成名变得更为大胆,令人惊异地看到,道德学的基础如何竟逐渐改变其性质,他几乎忘掉该基础仅仅是一个抽象观念之网;事实上,似乎他显然渴望使它变得比较实体的。因此,例如,上述著作的第81页(罗,第163页)里这样说过:\"这道德法则稍微是一个纯粹理性的事实。\"人们怎么考虑这一特点的表达式呢?在所有其他地方,凡属事实之物都是和由纯粹理性认知之物相对立的。 同样在第83页(罗,第64页)上我们读到\"一个直接决定意志的理性\";等等。 可是让我们记住,康德准备提出他的基础时,特意一再地反对一切人类学的根据,一切本能证明定言为一意识事实之物,因为这种证明会是经验的。尽管如此,他的后继者却很受上述较不重要发言的鼓舞,大胆地走得太远了。费希特在所著《伦理学体系》(SystemderSittenlehre)的第49页里,特意警告我们\"不要自己被误导入歧途而去设法说明并从外在来源推行出我们有义务的意识,因为这样一来定会有损于这法则的尊严与绝对性。\"多好的一个借口!他又在第66页上说:\"道德原则是建立在智力的绝对能动性的理性直观之上的,是由纯粹智力直接、自动地构思出来的。\"多么华丽的辞澡掩盖这种胡说乱语的无助!不论谁愿意认识康德的门徒,如何一点一点地完全忘却并忽视他们师长最初给于道德法则的基础与推论的真正本质,他应该读一读载于赖因霍特所著《19世纪初期哲学评论》(第2期,1801年)中一篇很有趣的文章。在该文的第105页与第106页上,这样主张:\"在康德的哲学中,自律(它和定言命令是一样的东西)是一意识事实,并且不能进一步向回追溯,因为它以一直接的意识显示它自身。\" 但是在这一情况下,自律是有一个人类学的,因而是经验的基础的——这一见解和康德公开的、不断出现的言论完全相反。在第108页里我们又读到:\"不但在批判的实践哲学中,而且在整个纯粹化的或更高度的先验哲学中,自律乃是完全由其自身建立的,而且是以其自身为基础之物;它既不可能是任何其他的基础,也不需要任何其他的基础;它是其自身为绝对原始的、真正的与确实之物;第一真理;最卓优;绝对原则。所以,不论谁要为这个自律想象、要求或探寻外在于其自身的任何基础,他只能被康德学派视为缺乏道德意识;①不然就被视为由于在他的思考中,错误地使用主要原则而未能正确解释这一意识。 费希特与谢林学派挖苦这种人智力迟钝,不能成为哲学家,并且养成丑恶下等人的和呆滞愚蠢人的特性,或者(用谢林的更隐藏的说法)无知大众与胆小牲畜的特性。\"所有人都将明白,这样一个企图靠这种轻蔑与武断的措词支持的学说,能够有多少真理。同时,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说明,康德的追随者则重视这些言词,以真正幼稚的轻信接受这定言令式并立即把它看作一个无争论余地的问题。事实是,在这种情况下,对一理论断言提出的任何反对意见,很容易和道德上不老实相混淆;结果是,每个人,虽然在他自己思想中对这定言令式没有很清楚的想法,却宁可保持沉默,他暗自相信,很可能别人境况较好,已经成功地形成了对它更清楚、更具体的认识。因为没有人喜欢把他的良心翻出来。 ①\"正和我想到的一样!如果他们给不出什么理性的回答,很快便把理由改变:他们说,良心出了毛病。\"席勒:《哲学家们》(Philosophen)。 因此在康德的学派中,实践理性及其定言命令,似乎越来越像一个超自然的事实,像一座人的灵魂中的特尔斐神庙,虽然由它的幽暗神殿所发出的神谕,可惜!未宣告将要发生的事,但却确实宣告应当发生的事。这和睦实践理性的学说,一经被接受为,或更确切地说,以诡计加挑衅被提出为一直接的,直观的事实,不久便不幸地也扩展到理论理性;而这也不出所料,因为康德自己曾说,二者不过都是同一个理性(例如,前言第12页;罗,第8页)。一旦允许在实践领域中存在一个从特尔斐神坛发布的,即有权威的理性。也把这同样的特权给予理论理性,这一步很容易,因为后者与前者密切相关——确实,和它是同质的。因此这一个就被宣称正像另一个直观的一样,这样做的好处可真算既明显又很大。 于是,所有冒充的哲学家及好散布幻想的人,以F.H.雅可比(Jacobl)——无神论的斥责者——为首,簇拥地来到他们根本料想不到给他们开的方便之门。他们想到市场去兜售他们的小商品,或者无论如何要拯救康德的教导可能摧毁的,他们最重视的古老传家宝。有如一个人一生中,简单年轻的一个错误常毁掉整个事业一样,当康德提出那关于实践理性的错误假定时,也是这样,他给实践理性提供全然超验的凭据,以及最高上诉法院那样\"无根据\"判决的权力,结果是,从朴质庄重的批判哲学中却演变出一种性质完全和它不同的讲授方法,我们听到这样一个理性,它最初仅仅模模糊糊地\"在揣度\",尔后清楚地\"在理解\"\"超感觉\"之物,而在最后被赋予对它的一种纯然的\"理智的直观\"。每一个梦想者现在均能够把它的内心怪念中,散播为\"绝对\"之物,即由官方发布的对这个理性的判决与启示。如果这新的特权已被充分利用的话,我们也不必惊讶。 那么,这就是康德以后迅即出现的那种哲学方法的根源,这种方法是由空话,由神秘化,由蒙骗,由扬沙迷人耳目的做法,拼凑而成的。这个时代终有一天在哲学史上以\"不诚实时期\"而闻名。因为这一时期,再也看不到所有以前哲学家著作中突显的那种诚实、那种与读者一样追求真理的特点了。因此冒充的哲学家的目的,正像每一页文章所证实的,不是要教育而是去愚弄他们的听众。最初,费希特与谢林当这一时代的英雄很出色;追随他们的那个人则和他们很不相称,才能又远不如他们——我是指那愚蠢而笨拙的江湖骗子黑格尔。这合唱队由一伙各种各样的哲学教授组成,他们煞是庄严地对他们的公众谈论永久、绝对以及其他许多他们自己也绝对一无所知的事情。 为了把理性提高到它的先知的宝座,实际上在讨论中插入一个可怜的戏谑语,利用它当作一个踏脚石。据断言,由于Ver-nunft(理性)这一词来源于vernehmen(lomprehend (理解),所以理性意指一种理解所谓\"超感觉\"之物的,或子虚乌有境界的能力。这一漂亮的意见得到无限赞同,在德国极令人满意地不断沿用历时30年之久:确实它成了哲学家手册的基础。然而如日在中天那么清楚,理性当然来源于vernehmern,但仅仅因为理性才使人优于动物,以致他不仅能听,而且也能理解(vernimmt)——决非子虚乌有境界发生的事——别人说的事情,有如一个有理性的人对另一个有理性的人所说的事情那样,所说的话被听者理解(vernem-men);而这种能力称为理性。 这便是所有的民族、时代与语言,对理性一词做出的解释。人们一向认为,它意谓拥有一般的,抽象的,非直觉的观念,称为概念,这些概念凭借字词表示与限定。说实在的,单单这种能力能给人以胜于动物的优越性。因为这些抽象的观念或概念,亦即许多零散事物综合组成的心理印象,是语言的条件,并且通过语言是实际思想的条件;而通过语言,这些概念不仅决定现在的意识(动物也有),而且也决定像过去与将来这样的意识;由是可以说,它们是清楚回忆的,周密思考的,先见的以及意向的模型;是有系统的合作的,国家的贸易、艺术、科学、宗教与哲学的发展之恒常因素,简而言之,是使人类生活截然异于动物生活的一切事物发展之恒常因素。动物只有由直觉得知的观念,所以也只有直觉的动机;因此它们选择行为的步骤依赖动机,是很明显的。对于人说来,有这种依赖性也一样是个事实;他也(考虑到个人性格差异,容有不同)在最严格的必然性法则条件下,受种种动机的影响。 不过,这些动机大部分不是直觉的而是抽象的观念,亦即种种概念或思想,不过它们仍然是先前的直觉知识,因此还是外在影响的结果。可是,这给他一种比较的自由——比较的,即同一个动物相比较而言。因为他的活动不是由当时直觉感知的环境决定的(一切其他动物是这样),而是由他从经验推衍或从教育获得的思想决定的。所以,这动机,他也必然受其支配,旁观者并非总能立即从他的行动看出来;它隐藏于头脑之中。就是这种动机,使得所有他的活动,以及他的行为与整个工作,具有一种特性,它和一般可见于动物的习惯特性迥然不同。看来他仿佛由更细微、见不到的思路所引导,从而他的所有行动都带有深思熟虑的标志,这样取得使它们充分有别于动物的,看似独立的外观。然而,所有这样巨大差别完全源出自抽象的观念、概念的能力。因此这种能力是理性的本质部分,亦即人类独具的能力的本质部分,其名曰理性如果有人问我,理性与知性(Verstand)有何区别,我会这样答复:后者是动物在不同程度上也具有的认识能力,而在我们人类之内则发展到其最高程度;换句话说,知性是对因果性法则的直接意识——一种先于一切经验的意识,由知性的根本形式构成,其基本本质事实上已包含在知性之内。 知性首先依赖对外在世界的直觉感知;因为感觉单独地只能有印象的能力,这种印象远远不是直观的感觉;确实,前者不过是后者的质料:心灵看,心灵听;其他一切聋而盲。直观感觉是我们直接把感官的印象归因于其起因的结果,这种现象,正因为这知力活动,在我们特有的直观模式下,即空间中,呈现为一外在的对象,这可证明,因果性法则是我们先天地认知的,不是从经验产生的,因为经验自身,由于它以直观感觉为先决条件,只有通过这同一法则才是可能的。所有更高质的智力,所有聪明、睿智、洞察力和敏锐,是和人们用以把握因果性在其一切关系中的作用之准确、充分成正比的;因为一切关于事物关系的知识,从关系一词最广泛意义上说,是建立在对这一法则的理解上的,并且人们理解它的清晰与准确程度,是衡量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在知性、精明与妙计方面优越性的尺度。另一方面,\"有理性\"的这个形容词都是应用于形容这样的人,他不允许自己受直观印象而受思想与概念的指导,所以他总是在适当反思与预想以后,才着手合逻辑地工作。 这类行为在任何地方,都被认为是有理性。并不是说这种行为一定意味着正直和对自己同胞的爱。相反,很可能是以最有理性的方式,就是说,根据科学地推导的结论,斤斤计较掂量;可是却遵循最自私、不公正和甚而邪恶的格律。所以在康德以前,从来没有任何曾把公正的,善良的和高尚的行为,和有理性的行为等同起来;这两条行为路线一直是完全分开的,保持区别的。一个视动机作用的种类而定,另一个视基础原则的区别而定。只是在康德以后(因为他教导,德行来自纯粹理性),有德行的人或行为和有理性的人或行为,才变成纯一的和一致的东西,不顾所有语言对这些词已经采取的惯用法——一种惯用法不是偶然形成的,而是普遍的,所以是人类一致的判断成果。\"有理性的\"与\"邪恶的\"这两个词搭配得很好;确实,重大的,影响极坏的罪行,没有两者的联合,根据不可能。同样地,我们时常看到\"非理性的\"与\"心地高尚的\"相联系;例如,如果我今天把自己的东西给予需要的人,实际上我明天比他更迫切需要这东西;或者,如果我深受感动,以致把自己要还债主的钱,送给一个受苦的人;像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我们已看到,这种把理性拔高为一切德行源泉的说法,由两个断言支持。第一,把它当作实践理性,说成像个神谕一样,断然发布纯粹先天的令式。第二,把它与《纯粹理性批判》对理论理性的错误解释联系起来看,它被描述为基本上与绝对有关的某种能力,正如在3种所谓的理念①中表明的那样(这智力同时先天地觉察它们的不可能性)。并且我们发现,这种见解,正如\"滥用最好的即是最坏的\"那样领导着我们的、头脑糊涂的以雅可比为其首的哲学家们每况愈下。他们把理性说成直接领悟\"超感觉\"之物,并荒谬地宣称,它是某种本质上与超越一切经验之物,即与形而上学有关系的精神特性;而且它直接地、直觉地认识一切事物的终极原因,以及一切存有、超感觉、绝对、上帝等的终极原因。 那么,如果人们真曾希望运用理性,而不是崇拜它的话,像以上这样的断言,一定在很早以前就遭到这一直率的评论;如果人类,凭借一种特别器官,配备了他的理性,为解决世界之谜,拥有一种仅待发展的生而俱来的形而上学;在那种情况下,对形而上学的问题就一定会像对数学与几何学的真理那样,意见完全一致,这样一来,世界上就完全不可能存在许多根本不同的宗教,以及更多得多的根本不同的哲学体系了。的确,我们倒可能猜想,如果发现任何一个人的宗教或哲学的观点和别人的不同的话,他一定会立刻被认为是精神病理学研究的对象。以下这朴实的意见也不会不出现:如果我们发现有一类人猿,有意为打仗或建筑或任何其他目的而准备了工具,我们会马上承认,这类人猿是天生有理性的;另一方面,如果我们遇到没有任何形而上学或没有任何宗教的野蛮人(而确有这样的人),我们不会根据这一点便否认他们没有理性。那证明为它的号称的超感觉知识的理性,由康德的批判才被置于适当界限以内;但雅可比的不可思议的理性,那直接领悟超越感觉之物的理性,他本应想到它确实是根本不配批判的。同时,某种与此同类的傲慢专横似神谕的理性,在各大学,仍然是我们纯洁青年思想的桎梏。 ①这3种理念是:(1)心理的;(2)宇宙论的;(3)神学的。见《纯粹理性批判》第2编第2卷第1章\"纯粹理性之误谬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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