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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观论集卷 序3

作者:匿名 分类: 更新时间: 来源:本站原创

据说,人类的聪明才智之特征,表现在从具体的观察中能抽象出一般概念来,那么就时间而言,一般概念出现在观察之后。如果确实如此,对一个完全靠自学——既无老师又无书籍——的人来说,可以清楚地表明他的每一种具体观察属于何种一般概念,而该一般概念指的又是哪种具体观察。他十分了解自己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因此,他能正确的处理他所接触的一切事物。仅这点,也许可以称它为自然的教育方法。 反之,人为的教育方法指的是听别人讲、学别人的东西、读别人的书。所以,在你还没有广泛的认识世界本身之前,在你自己观察世界之前,在你的头脑里就已经充塞了有关世界的一切概念。人们会告诉你,形成这一般概念的具体观察是在后来的经验过程中出现的。到那时,你却会错误地运用你的一般概念,去判断人和物,并错误地认识和对待这些人和物。所以我们说,这种教育把人的思想引入了歧途。 上述这点说明,在我们年轻的时候,为什么经过长时间的学习、阅读,却总还是半天真无知,半带着对事物的错误概念开始认识世界,致使我们的行为时而精神紧张,时而又偏激自信。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我们的头脑里充满着一般概念,而我们自己又总想着去运用它,却又不易正确无误地运用。这也是直接违背大脑自然发展的结果,亦即主张先有一般概念,后有具体观察的结果,这还不是本末倒置。教师不去发展儿童的分辨能力、教他们独立判断和思考问题,只是一味地给他们灌输别人的现成思想。错误地运用一般概念而引起的错误的人生观,须通过长期自身的体验才可能加以纠正,但也很少能全部纠正过来的。这就是为什么富有生活常识的学者廖廖无几而目不识丁者却精通世道、处世随和的道理所在。 所有教育的目的就是获取有关世界的知识。正如我们所说,应特别注意获取知识的正确启蒙方式,这样才会有认识世界的正确开端。我所说的大意是,对于事物的具体观察先于对事物的一般概念,进而便是狭隘的局部概念总要先于广泛的概念。所以,整个教育制度应遵循概念本身形成过程中所必须采取的步骤。如果逾越或省掉了其中的某一步骤,那么这种教育制度肯定就是不完善的,所得到的概念也将是错误的,最后的结果必将是得到曲解世界的观点,这是个体本身所特有的,而且几乎人人都具有,虽然有的只局限于某段时间,但大多数却终生都有。一个人要是非常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那他就会看到,只有到了完全成熟的年龄——有时也根本没有料到成熟的年龄即已来到——才能对生活中的众多现象有正确的理解力和清晰的概念,尽管这些现象并不是很复杂、很难理解。但是在这以前,就是这些现象才是他对世界认识中模糊不清的地方,也是早期教育中所被忽视的某种特殊的课程,且不管这种教育是属于什么类型:是人为的教育方法、传统的教育方法还是建立在个人经验基础上的顺其自然的教育方法。 有鉴于此,教育便意味着试图寻找严谨的自然求知的途径。只有如此,教育才能遵循着这条途径有条不紊地实施;儿童才能逐步认识世界而不出现错误观点,因为一旦形成了错误观点就很难纠正了。要是真采用了这个计划,我们就得小心防止儿童在还没有对文字的词义和用法有一清晰的理解力时,就滥用它们。否则,它会带来一个致命的后果,即仅满足于使用文字而不去理解事物,换句话说就是只铭记短语句式,以产生急功近利的效力。通常,这种趋势在儿童时代就有了,它会一直延续到成年时期而致使许多学者只学会了夸夸其谈。 我们必须致力于使具体观察先于一般概念而不是相反,但是,常令人叹息的是,事实却并不如此,这就像婴儿以双脚先出母体、诗行韵律先行。普通的方法是,当儿童还很少对世界作具体观察前,就先在他们的脑海中印下概念和观点,严格说来,这就是偏见。因此,儿童之后就是通过这些现成概念的媒介去认识世界并积累经验,并不是从他自己的生活经验中形成自己的观点,事实确应如此。 当一个人以自己的眼光看待世界时,就能观察到许多事物及事物的多方面。当然这种短而快的学习方法,在程度上远不如那种对万事都运用抽象概念和作一草率归纳的方法。要长期修正自身经验中的先入之见,甚至终及一生,因为当他发现事物的某方面与他已形成的一般概念间产生矛盾时,他必会否定事物的某一方面所提供的论据,认为是局部的是偏见,甚至还会对整个事物都视而不见,根本否认上面所说的矛盾,使他的先入之见不受任何伤害。所以会有许多人终生都背着谬见之包袱:怪诞的思想、梦幻以及偏执,所有这些其结果是,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思想而无法更改。实际上,他并没有试图从自己的生活经历中,从自己看待世界的方法中自觉形成个人的基本思想,就在于他现成的一般概念是来自于别人,所以才使得他,也使得不少人如此浅薄、孤陋寡闻。 但是相反,我们应该确实遵循自然规律来教育儿童。让儿童头脑中建立概念的方法,就是让他们自己去观察,或最少应该用同样的方法去进行检验,这样才能使儿童有自己的思想,即使形成的不多,但也是有根据的,是正确的。通过这样,儿童就学会用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标准来衡量事物,它可以避免众多奇怪思想和偏执,也不用在今后的人生课堂上再去消除它。用这样的方法,可以使孩子们的思想始终能习惯于明确的观点,获得全面的知识,就会运用个人的判断力对事物进行没有偏见的判断。 一般说,在孩子们认识生活的本来面目之前,不管他们是注意生活的哪一方面,也不应该先从模仿中形成自己关于人生的概念。我们不能只把书本,且仅仅是书本塞到孩子们的手里,应该让他们逐步地去认识事物——人类生活的真实情况。我们首先应该让他们对世界具有一个清楚且客观的认识,教育他们直接从实际生活中获取概念,再让这种概念去吻合实际生活——但绝不是从其他方面获取概念,比如说是书本、寓言或他人的言谈话语——然后再把这些现成的概念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因为后者只说明在他们的头脑里充斥了错误的概念,导致他们错误地观察事物,直至徒劳地曲解世界的适合自己的观点,最终步入歧途,表现在各方面:无论是刚刚构成自己的生活理论还是忙于生活中的实际事务。早年在头脑里撒下的谬误的种子,日后就会结出偏见的果实,这种错误的观点残害人身的程度之大令人发指,他们要在今后的人生大课堂内,以主要精力去铲除这种种偏见。按第欧根尼的看法,铲除偏见,就是对安提亚尼提出的什么是最有用的知识这个问题的回答,我们也可以理解他所指的是什么。 不能让不满15岁的孩子去学习那些很可能在他们心灵中留下严重错误概念的科目,比如像哲学、宗教或其他需要有开阔见解的知识体系。因为早年所得到的错误概念是很难铲除的,而且在所有的智能中,判断力是最后才成熟的。孩子可以先学习不易产生谬误的科目,像数学;也可以学习那些即使会产生错误,但无大碍的科目,如语言、自然科学、历史等。而且,一般说我们在生命的每一阶段里所学的知识体系,应该与那个阶段中的智力相平衡,即可以完全理解。童年时期和青年时期,应把主要时间放在资料的积累上,获取关于个别和具体事物的专门知识上。要在这个时期就大量形成各种观点未免太早了,应该让他们到将来再作最终的辨别。不应在青年时期就使用判断力,这时没有成熟的经验,判断力不可能发挥出作用,要顺其自然不能勉强;还有,不要在使用判断力前就先灌输偏见,因为偏见会使判断力永远发挥不出作用。 另外,青年时期应充分使用记忆力,因为这个时候的记忆力是最旺盛也是最牢固的。当然,在选择应记忆的事时,也应格外小心,要有远见,因为青年时代学到的东西永生难忘。我们要精心耕作记忆的沃土,让它能尽多地结出丰硕的果实。想想看,当你在12岁前认识的人是那样深深植根于你的记忆里,在那些岁月中给你留下的印象又是如此深刻,你对别人的教诲与告诫的回忆竟如此清楚,那么,把那个时期里头脑的灵敏性和牢固性作为教育的基础,似乎是很自然的事。只要严格遵循这种方法,系统地调节反映到头脑里的印象就有可能成功。 人的青春很短,所以记忆也囿于狭小的范围内,个体的记忆更如此。既然事实是这样,所以特别重要的就是要记忆任何体系中的精华和实质,无须顾及其他非重要点。但哪些是精华和实质呢,取决于各个学科的权威人士,他们应在深思熟虑后作出抉择,这种抉择必须是坚定的、成熟的,并通过筛选的方式进行。首选的是,在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应该和必须通晓的知识,其次是从事具体工作或职业所必备的知识。前者应按百科全书的方法分类,划分为循序渐进的学程使之适应于一个在自己所处环境中,应该具有的一般文化水平。初始阶段,这种知识应限制在初级教育必要条件的课程中,以后再逐步扩大上升到所有哲学思想的分支中所涉及的科目;后者则留给那些真正精通各分类学科的人去判别。这样一来,整个知识体系就为智力教育提供了细微的规章,不过,每10年就应当更新这种规章。按照这样的安排,就能使青年时期的记忆力得到最最充分的利用,并为判断力在今后发挥作用提供极有利的材料。 当人的全部抽象概念和他自我感觉的事物间完全取得一致时,人的知识才可以说是成熟的,即谓他达到了一个个体所能达到的完美的境地。也就是说,他的每一种抽象概念,直接或间接地建立在了观察的基础之上,只有它才赋予概念以真正的价值;还说明他能够把他的每一种观察归纳到它应隶属的抽象观念中。成熟是经验的结果,且需要时间。通过自己的观察所获得的知识,与通过抽象概念的媒介所获得的知识,一般说来是有差距的。前者是自然取得,后者则是从他人处获得的。从所受教育中得到的东西,不管是有用还是有害,我们都全盘接受,结果就是,年轻时,抽象概念与真实知识间缺乏一致的联系,这里的所谓抽象概念亦即头脑里的词句而已,真正的知识却需我们自己通过观察而获取。只有当以后两种知识通过相互纠正谬误的情况下,才能逐渐接近,这种结合一旦实现,知识才称谓成熟。不管是高级的还是低级的,这种知识的完善与另一种完美的形式没有密切关系,我指的是个人能力的完美程度,这后者并不能用两种知识是否一致来加以衡量,却是由每一种知识所达到的完美程度来决定。 要处好各种关系,所需要的是有关世道常情知识的正确与深邃。它虽必要,但也是所有学问中最枯燥无味的。导致一个人即使到寿终的年龄时,也无法完全掌握这门知识,但他在科学领域里,即便年轻,却也能掌握较重要的事实的。当一个人尚不了解世界,也就是还处于童年或青年时代时,接受这种常识的艰难的课程就开始摆到眼前,而且常常是到了晚年,还觉得有数不完的常识应该学习。 学习这种知识的本身就很困难,而小说却又加大了这种困难。小说里所表现的,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人生和世界的状态。但年轻人却轻信并易于接受小说中所说的人生观,并成为他们思想中的一部分,他们所面临的并不是纯粹消极的无知,而是百分之百的谬误。这种谬误会引起一系列的错误概念,这种错误概念对人生经历却起不到应有的教育作用,还会对经验所传授的东西进行曲解。如果年轻人在这以前没有一盏明灯指明道路,那他现在就会被鬼火引入歧途,对少女同样如此。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的头脑中,都充斥了一些从小说中得来的糊涂概念,其结果导致永难实现的期望。那些观点通常会对他们的一生产生极恶劣的影响,在这一方面,年轻时无暇阅读小说的人——多半是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倒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了。当然,其中也有极少数的小说无可指责,有的甚至还产生了良好的影响。比如说,我们要首先提出《吉尔布拉斯》①以及勒萨日的其他作品(确切说是取材于西班牙原本),其次就是《威克菲收师传》②;某种意义上还可以提及瓦尔特·司各特的小说;而《唐·吉诃德》,则可以作为对我所指错误的讽刺性的揭露。 ①《吉尔布拉斯》是法国小说家、剧作家勒萨日的作品。 ②《威克菲牧师传》是英国作家哥尔斯密的作品。 在一片稔熟的田地里,我站在一块被无情的脚步践踏了的地方,放眼望去,成熟的庄稼密密集集,直立挺拔,穗头丰满。可忽然间,又看到一簇簇五彩缤纷的花丛,那五颜六色的花中还带着纤纤叶片,悠然自得地长在那里,看上去非常美丽,再一想,它们又有什么用呢?它们又不会结果,仅是莠草一株,因为无人铲除而幸存了下来。当然在这样广垠的田野里,有些野花也难以让人觉察。这是诗和艺术的象征,在社会生活中,它虽高雅,有用且也不完全无果实,可它的作用与田野上的野花却无二致。 世界上真有旖旎美丽的风景,人的形象与其相比,显得粗俗不堪了,还是别管他们吧! 苍蝇应该说是厚颜无耻与鲁莽的象征了。所有的动物对人都避之不及,人还没有接近它时,便落荒而逃,可是苍蝇却就要落在人的鼻子上。 两个旅欧的中国人,当他们第一次走进剧院大门时,一个便研究其舞台装置来,并马上说明白了其工作原理;另一个却不顾语言上的障碍立马就想弄懂剧情。从这两个人的身上,你就会了解什么是天文学家,什么是哲学家。 只停留在理论上而无法付之实践的智慧,就像是一朵双瓣的玫瑰花,花色艳丽、香味郁浓,凋谢后却留下了种子。 不错,玫瑰都有刺,但有刺的不都是玫瑰。 一株普通的苹果树,亭亭玉立,开满银花。在苹果树的后边是一颗挺拔的冷杉,高高地仰着略显黝黑的锥形头。\"看我这满身的灿烂的花朵,它数以万计,\"苹果对冷杉说:\"你能与我媲美的,总不会是你那一身深绿色的针叶吧?\"\"是的,\"冷杉答道,\"然而,冬天来临之际,你就没有什么可炫耀的了,我却依然如故。\" 有一次,当我在一棵橡树下采集标本时,发现在高低错落的一片草丛中,竟长着一株小树苗,呈黛绿色,叶茂苍翠。在我触摸它的时候,它口气坚定地说:\"留下我吧,我并不适宜做你的标本,我不像这些草只有大自然赋予的一年的生命,我是一棵小橡树。\" 对于那些影响深远的人来说,童年时期、青年时期或是成年之后,甚至会是整个一生都是生活在大众之中的,似乎很渺小,很平凡。但要是要他独自创业,他绝不会跟大众一起消亡。珍惜时间的人,时间也会对他宽容。 一个人坐在汽球上飞向天空时,他并不觉得是在升高,而是觉得地面在下沉。 只有感觉到奥妙的真相,人才会明白。 你对某个人身材的估计,往往会受到你和他之间存有的距离的影响。但是,如果你还考虑到他的身体或是精神状态的话,就必然会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情况。你在远处看一个人时,会觉得他很小,同样的距离下,你却会觉得另一个人很高大。 自然之神用美装点了她的每一件作品,好比是梨或李子表皮上生出来的一层柔柔的而又很香的粉霜。画家与诗人不遗余力地在追求这种美,从他们的作品中表现出来,以此奉献给我们,让我们在闲暇时能欣赏。在我们开始认识生活本身以前,我们就已经沉醉在这种美之中了。一旦日后亲眼目睹大自然的这种美时,它已荡然无存,因为艺术家早已穷尽了这种美,我们亦已享受过了。事实上,世界常常以极粗俗的形式呈现出来的,它毫无诱人之处,甚至还会让人生厌。还是让我们亲自去寻找此种美吧!也许这正说明我们无需大量而仓促地去享受这种美,不应有如此精微完美的图画,也不该有如此完美的诗篇,万事万物应由自己的眼光去观察,那些大自然的宠儿并没有这样去看,他们没有在艺术的帮助下预先品尝美的欢乐,也没有过早地去撷取生命的美妙之处。 梅因兹大教堂的四周,是密密的房屋,它们紧紧环绕着大教堂,使人简直难以找到一处可将它尽收眼底的地方,这也许就是世界上一切伟大的或美的事物的象征。教堂应该是举行宗教仪式的地方,可人们却在后来将它用在与服务不相干的目的之上,从四面八方拥来的人企图从教堂中获取施舍和救助,他们妨碍了教堂的作用,破坏了教堂的影响,这本来没有什么可值得大惊小怪的,由于匮乏、不足,人们去抓住一切可以满足个人欲望的东西,而且毫无例外,甚至连那些为着自身而不是为人们的需要而存在的事物,真和美也是这样。 以此,对公共机构作出了特殊说明和论证,这就是不管大小、贫富,也不论是在什么年代建成,建在哪片国土之上都能维护和促进人类的知识,也可以说使人类变得崇高的智力方面的成就也因此获得了帮助。无论这些机构设在何处,人们很快就以希望追求那特殊的目的而步步接近它们,这些人确实因欲望所诱使,企图偷取属于大家的利益,以此来满足他们粗俗、卑鄙的兽性的本能,其实,在知识的各个领域内都会有这样的骗子存在的。他们根据不同的环境而随时变换着各异的嘴脸,可实际上,他们对知识一无所知,仅想得到知识的皮毛而已,是为他个人自私而卑鄙的目的服务的。 英雄好像都是力大无穷的参孙,壮士也总是受芸芸众生的欺骗,直到他失去最后的耐心时,他就会跟这些芸芸众生同归于尽,或像小人国里的格里弗那样,被无数的小人倾翻在地。 有位母亲让她的孩子们读读伊索寓言,以此希望能教育和启迪他们。可是随后不久,他们却把书拿回来了,其中年龄大些的孩子(他较其他孩子更成熟些)说出了自己的看法:这根本不是我们看的书,它太幼稚也太愚蠢了,对于我们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谁都不会相信,狐狸和狼还会说话,这书确实不适合我们去读了。 从这些年轻的希望者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未来进步的理性主义者的身影。 在一个寒冷的冬日里,一群豪猪为了取暖而挤作一团,当它们身上的刺却把各自刺痛时,它们又立即散开,但是天气的寒冷又使它们不得不再次挤到一起,又再次分开。这样反反复复后,它们总算知道还是不要离得太远但也不能挤到一块。同样,社会的需求也把人类像豪猪一样赶到一起,但人类天生的多刺而难以相处,这种特性又使人类互相排斥。最终人们发现,他们所能容忍的相处距离只能是适度,这才是有礼貌的君子协议。只有当违反这种协议时,才会受到一种粗暴的警告,即用一句英国人的警言叫做\"彼此疏远\"。只有这样,那相互温暖的需要虽然只是得到微弱的满足,但也不致于会刺痛对方了。一个怀有暖意的人总是不合群的人,这样做,既不会刺痛别人,也不会让别人刺痛。 康德曾经写过一篇题叫《活力》的论文,可我却要为此唱挽歌。我的一生中,每时每刻都在为此摔打、碰撞的形式出现的精力过盛而感到痛苦。当然有些人或者有许多人对此报之一笑,这是他们对噪音十分不敏感,其实他们同样是在辩论、思想、诗歌或艺术等一切脑力活动方面表现得很不敏感的人,其根本就是他们的大脑组织太粗糙。对知识分子来说,噪音是一种苦刑。在几乎是所有伟大作家的传记或个人言论集中,我都发现了他们对噪音的报怨,像康德、歌德、利希滕伯格、让·保尔等人均如此。如果真有哪个作家没提及过此事的话,也只是还没找到机会罢了。 我对噪音是很反感的。比如说,当你把一颗宝石分割成若干小块时,这块宝石就失去了作为整体的价值;而一支大部队被分成若干小分队之后的威力就大大减小了;杰出人物的思路一旦被打扰,他的注意力就被分散或打乱,他的智力随之会降到普通人的水平之上。智力得以发挥,完全在于精力的集中,亦即所有的智能都集中在一个主题上,也就像照射在凹透镜上的光束都聚在一点上一样。而噪音就妨碍了精力的集中。为此,有杰出才智的人对任何形式的扰乱深恶痛绝,因为扰乱转移了或分散了他们的思路,尤其是噪音,普通人对此倒没有什么不安的。欧洲一个最聪慧、敏捷的民族颁布了\"严禁打扰\"的法规,还作为第十一条写进了宪法。在所有的打扰的形式中,噪音是最不礼貌的一种,它不仅打扰了思路,而且还具有破坏性。而且即使无其它打扰之时,噪音也会让人痛苦难言。偶然也会有一种轻微但持续不断的噪音在打扰我,过了一段时间我就清楚地感觉到,我的思路越来越困难,就好比是腿上负了重却还要尽力行走一样费力,最终我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 现在,我具体地谈谈噪音问题,其中最难以容忍和饶恕的噪音就是抽打马鞭的声音,在共鸣性很强的巷陌里,抽打马鞭是真正让人可恨的事情。我谴责这种噪音,它使人不得安宁,中断人们沉静的思绪。我认为,对马鞭这种噪音不加以禁止,足见得人类本性中的愚蠢自私、麻木不仁到了何种地步。那些有思想的人,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尖厉鞭声定会感到真正的痛苦,它使人头脑麻痹,思绪打断,严重的会扼杀人的思想。每当马鞭声响起,定会有大约为100个专心从事各项工作的人受到影响。对于思考着的人来说,一旦有影响就是灾难性的,因为中断了他的思路,使他感到像是刽子手的屠刀样将他身首异地了。没有任何声音会像鞭声那样尖厉,那样刺痛人的大脑,使人觉得大脑里有一种灼痛,其影响不亚于触摸含羞草所产生的效果,连时间的长短都差不多。 可是我也搞不明白,因为我一向是敬重高尚的公共事业的,但一个赶着装满砂砾或粪便的车子的小厮,竟然有权扼杀可能是从千百万颗头脑里迸发出来的思想,即使是他驱车在小镇上穿行半个小时,就可以一个接一个地干扰如此多的人。铁钟的碰撞、犬吠、婴儿的啼哭,让人听起来都很烦,可是真正会断送思路的就是马鞭声,也许鞭声的存在,就是为了破坏人们享受沉静在思绪之中的愉快时光的吧!如果车夫除了弄出这种声音没有其他办法来赶车的话,尚可原谅,问题是恰恰相反,这种鞭声毫无必要,也没有任何作用。抽鞭子的目的在于对牲畜的智能产生一种效果,可是滥用后又使牲畜对此已习以为常反而麻木不仁了,所以才不起作用,牲畜也不会因此而加快速度。我们常见到一个出租马车夫频频地甩响鞭子,那招揽乘客的空马车仍一如既往地缓缓向前,这就是一个有力的说明。要是他只是轻轻地用鞭子触触马,可能会产生较大的效果。真的需要不停地用鞭子来驱赶牲畜的话,你也完全只使出鞭声的1%就足够了。大家都知道,动物的视觉、听觉是很敏感的,即使是很细微的迹象或人类难以觉察到的事情,它们就能感受到,这个方面,警犬和金丝雀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令人吃惊的事例。 显然,我们在这里所见到的纯粹是一种恶作剧,是体力劳动者对脑力劳动者一种无理挑衅。都市里竟会容忍这种丑事的存在,简直是一种暴行,一种罪过。实际上,要解决问题也很简单,只须利用\"鞭梢必须打结\"之类的治安告示即可。应该提醒群氓注意他们上层的人物是用脑子劳动的,这没害处,任何一种脑力劳动对于下层人民来说都是精神的一种烦恼。该将那些赶着马在人口稠密区穿城镇走街巷、时不时还甩上几鞭子的人拖下来,狠狠地抽上5棍子才好。 世界上所有的慈善家与立法者主张废除体罚,可是他们却很难说服我。还能碰到比上述更为可耻的事呢。你常常可以看马车夫在街上闲逛,身边既无马也无车,独自一个人,却仍然不时地响着鞭子,可怜的人们却以毫无理由可讲的容忍态度来对待,似乎已习以为常了。当今,人们的肉体及其需求到处都可受到优待,难道就不能采取一些哪怕是些微的措施来保护一下从事脑力劳动的人吗?他们真的不该受尊重吗?车夫、脚夫、邮差是人类的驮兽,对他们应该公正、亲切、宽厚,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可肆无忌惮地发出噪音来妨碍人类的高度智力的活动。我真想了解一下,有多少伟大而又光辉的思想就这样被鞭声所葬送掉。我要是有权力的话,一定要让这些人在挥动自己手中鞭子的同时,想起自己被鞭打的滋味。 我们希望那些智慧而又高雅的民族能为此开拓一条道路来,更希望德国能照此办理。在这里,我想引用托马斯·胡德的一句话:\"我所遇到的音乐民族中,只有德国是最噪乱的。\"他们对此习以为常并不是说他们比他人更乐于发出噪音——你要是真问他们,他们立刻就会矢口否认的,就是因为他们的感觉迟钝,即使听到一种噪音也毫无反应。因为他们不思考,所以噪音不会影响到他们的阅读和考虑。他们一味地抽象用以代替思考。对于极无礼貌又缺乏教养行为的砰然作响的关门声,其忍受的程度直接证明了大脑的习惯是迟钝且缺乏思考。在德国,似乎没有人去专门注意发出的噪音,比方说,有的人不停地击鼓又毫无目的。 最后,关于本章主题的主要文献,我只推荐一本书,是一本极好的书,它是著名画家布朗杰那写的《第三韵律》式的书信体诗文,题为《DeRomart:aMesserLuca》。它详细地描绘了意大利一个小镇上,各种各样的噪音给人们带来的痛苦,以悲剧的风格写的,因此妙趣横生。可以在《伯尼·爱尔梯诺等人的笑话集》第二卷中找到这部诗篇,1771年在乌得勒支问世。 席勒曾写过一首诗,名叫《女人的尊严》,是赞美女性的。作者在写此诗时,精心选词、推敲,有独到的比喻之处,颇动人心弦。可是我却认为,要论对女人确切而又恰当的赞美,当论焦易的这几句:若无女人,我们的降世将不堪设想、中年将失去欢乐、暮年将没有慰藉。拜伦在他的名为《萨那培拉斯》的剧作里,有几句表白亦感人肺腑: 人类的生命 在女人胸腔里孕育, 从她的柔唇上你吚呀学语, 她拭去你最初的泪滴, 当生命摆脱羁绊, 当弥留尘世之际, 往往也是在女人面前,你倾吐出临终的叹息。 ——第一场·第二幕 以上对女人的这些评价都是公正的。 只要稍许观察一下女性的构成,你就会看到,女人并不是命中注定要负担沉重的劳动,无论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她也并不一定要以这种劳动来偿还生命的债务,而是以她所遭受的艰辛、生儿育女的痛楚及抚育他们的辛劳、对丈夫的屈从,对于丈夫,她是应该忍让,应是她丈夫的令人欢乐的伴侣。那种痛不欲生的悲怆、欣喜若狂的欢乐并不属她个人所有,因此她不必处处显示自己的种种力量。女人应比男人更加温和、沉静并平凡,亦即既不能比男人欢乐,也不能比男人更痛苦。 女人最适宜的职业是看护和教育儿童,因为她们本身实际上就很幼稚、轻佻漂浮、目光短浅,一句话,她们的毕生实际就是一个大儿童——是儿童与严格意义上的成人的中间体。看吧,一个姑娘整天与儿童为伍,跟他们一起跳舞、唱歌,回过来想想,一个男人即使想诚心诚意这样去做,但他处于那个姑娘的位置,他怎能忍受呢。 自然之神对于少女似乎具有这种眼光,以为必定要使她们成为戏剧中所谓的\"能叫座者\"。因此在有限的岁月里,自然之神赋予她们貌美的财富,毫不吝惜地赐于她们魅力却又不惜牺牲她们生活中的其余部分,其结果就是,在这短短数年中,妙龄少女总是要想男子想入非非甚至发狂,以致对她们关怀备至、照顾周到,千方百计博取女子的好感,终生为她们所倾倒——如果一个男子的理智尚能支配其思想的话,就没有充分的理由要走到这一步。所以,自然之神还以其他武器及工具来装备她们,一旦她们不需要的时候也可解除其装备,就像对其他生物一样,自然之神所赋予女人的也是有限的。举例说:母蚁在受孕之后就失去了双翅,因为孕育期双翅毫无用处,弄不好还会危害其生育,同样道理,女人在生了一、二胎之后就失去了少女时的美丽。 因此,我们发现年轻女子并不把家务事当作是一件正经的事,或至少认为不是首要的。唯一能使她们倾心注视的就是爱慕,是获得爱情和与此相联的一切其他事——服饰、舞会等等之类。 越是杰出美好的事,就越成熟得缓慢。一个男子的推断力和智力,很少能在28岁前就达到成熟的地步的,而一个女子在18岁时就已显成熟了。再有,对于女人,勉强可称作理智的东西几乎没有。这就是女人为什么在其一生中始终保留着孩子般稚气的原因,她们所注意的只是她们眼前的事情,留恋的也是这些,并把表面现象当作事物的本质看待,津津乐道于些微小事而重大事情却可不管不问。只是因为有男子的推断力才使得他们不像动物那样只顾及眼前,他们会观察周围的世界,考虑它的过去和将来,这些便是男人深谋远虑的根源,是谨慎和焦虑的根源,这种谨慎与焦虑在许多人身上都有表现,包含着有利和不利因素。但这些对女人的影响甚微,这就在于女人缺乏强大的判断力。实际上,女人可以被描述为理智上的目光短浅者,尽管女人也可以凭直觉去理解眼前的事物,但毕竟视野狭窄而顾及不到远处。所以,那些表面上不存在的,逝去和将来的事情对女人的影响,远比对男人的影响要小,这就解释了女人为什么更能接受奢侈的生活,而她们的嗜好有时会达到疯狂地步的缘由。在女人心中,男人就是挣钱、干事的,消费才是女人自己的事——如果可能,丈夫在世时,为了维持家用,把薪俸交给妻子,至少在丈夫死后就是这样的,所以才更使她们坚定了自己上述想法。 虽然女人的目光短浅有诸多不利的方面,但起码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女人比男人更注意眼前,而且只要眼前生活还可以的话,她们就会尽情地享乐,这就是女人所特有的欢乐的源泉,也使她们能在男人休息娱乐时给他们以欢乐,只要需要,当男人被烦恼压垮时,她们同样会给他们以安慰。 跟女人商议棘手的事并非是坏事。古代德国人就是这样做的,这是由于女人看待事物的方法与男人截然不同,因为女人为了达到目的,总是寻找捷径,把眼光盯在目前的事情上;男人相反,一般常把目光投向远处,看不到或者也想不到事情可能就在我们眼前。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男人需要被带回到正确的立场上来以重新获得近在咫尺的简单的观点。 再有,女人判断事物显然比我们还冷静,所以他们看到的就是实际存在的事物;男人则不然,只要感情冲动了,就会夸大其事,或是陷入不切实际的冥想之中。 为什么女人比男人会对不幸者寄予更多的同情心,会更格外的关心他们,是由于他们判断力的微弱。但也正说明了她们为什么不如男人更能主持正义,不如男人光明正大,不如男人那样认真负责。还由于她们判断的微弱才被眼前的事物限制了自己的视野,眼前的具体事物才可能对她们施展威力,其结果是抽象的思想原则、固定的行为准则、坚定的信念以及对过去的回忆,对未来的展望都无法抵挡这些威力。所以,女人具有形成美德的首要因素却缺乏形成美德的必要手段,尽管这不重要。 在这里,我们发现了在女人的秉性中所缺乏的就是毫无正义感。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上面所述的女人缺乏判断力和思考力,当然也在于她们所处的地位,自然之神则令她们性别的孱弱。女人不依赖力量,而是依赖诡计,亦即依赖她们狡黠的本能和虚伪的本性,就像雄狮有尖爪利齿、象与野猪有獠牙、牛有角、乌贼有黑烟样墨汁那样,自然之神赋予女人防卫的武器就是掩饰的诡术。而自然之神赋予男人的则是强壮的体魄和理智。掩饰是女人的本能,无论是聪明的女人还是愚蠢的女人均如此。女人随时随地都在运用这种本领,这也是天经地义的,就好像是受到袭击的动物一定用自卫的方式一样,她们觉得这样做就是她们的权力。因为,不要企图会有忠心耿耿的女人,但也不会有不善掩饰的女人,也正因为是这样,女人才能迅速地识破别人的掩饰,想对女人施展这样的诡计毫不明智。可是就是因为这样的缺陷,才会引起虚假不忠、变节、负恩等问题。在法庭上,犯有伪证罪的人中,女人显然多于男人,能否让女人出庭作证都是令人怀疑的事。人们还能经常发现,有些丰衣足食的贵妇人竟然会在无人注视的情况下拿走柜台上的商品悄然逃去。 自然之神把人类繁衍的任务交给了身强力壮、漂亮的年轻男子,以避免人的退化。这是大自然对于人类的坚定意志和目的,充分体现在女人的情欲中。这也是最古老、最有力的法规,男人的权力与利益若跟这种法规相抵触的话,就要受难。无论男人有什么样的言行,都将被初次的邂逅无情地打碎,这也是支配女人行动的天规在起作用。虽然它神秘、含混不清且在冥冥中奏效,我们还是可以将它描述出来:那些同蔑视个人,即蔑视女人并且自以为可以有权凌驾于全人类之上的人,我们就有正当理由去欺骗他们。人类的体魄直到人类的欢乐、健康都是掌握在我们手里的,是我们的责任,进一步说,是我们控制着下一代,他们的生命是从我们这儿得以继续,让我们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吧!但是,女人却没有一点有关这种主要天规的抽象知识,她们仅仅是在具体事实中意识到这种道理,她们也绝对没有其他办法将这种天规付之言辞,只好等待机遇的到来再去遵守这种天规;再者,她们也不像我们所想像的那样会受到良心的骚扰,因为在她们漆黑一团的内心深处,尽管也感受到损害了个人的义务,而对于伟大的人类,她们也还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的。 由于女人的生存,基本上就是为了人类的繁衍,所以她们一般是为人类而生,并不是为个体而生,在她们的心目中,对全人类事务的重视远胜过对个人的事务。仅此给她们整个生活和生命以某种轻浮,一般说来,女人的性格爱好与男的根本不同。正因为如此,才会引起婚后生活的不合,这种事常发生,差不多就是常家便饭了。 男人间的自然情感顶多表现为相互冷漠,而女人间则就充满了敌意。原因在于同类间的嫉妒心。对于男人来说,其嫉妒心绝不会超过自己的职业范围;女人就不同了,其嫉妒之心无所不包,因为她们就只有这件事可做。即使女人们在街上相遇,也会像归尔甫党派与吉伯林党派一样相互凝视。显然,两个女人初次相识时所表现出来的拘谨与虚伪,绝不是男人在相同场合下所表现的,即使是两个女人的互致问候也会比男人间的更为可笑。另外,一般情况下,男人在和别人交谈时总是彬彬有礼、温文而雅,即使是对地位较自己低下的人亦如此。那么我们看到一个贵妇人在对下层人——我指的还不是她家中的女佣人,——说话时,表现出来的却是倨傲不可一世的神情,这简直让人难以容忍。究其原因在于,对女人而言,地位的不同关系重大;男人就不这样想,他们的想法有千千万。女人有一虑,就是想寻找一个宠爱她的男人。还有就是女人间的相互关系比起男人来要密切得多,因为她们的职业具有片面性,也进一步让她们看重社会地位的不同之重要性。 只有当性冲动时,男人才会失去理智地认为矮小、窄肩、肥臀与短腿的人是美好的性,女人的美都与性冲动紧密相关。与其说女人是美丽的,还不如把她们描述为没有一点美感的性。纵使她们真有理智、具敏感性,也不可能在音乐、诗歌、美术之中表现出来。她们真要是为了取悦他人而假冒风雅的话,也只能是简单模仿而已,必然不会对任何事情表现出完全客观的兴趣。依我看来,原因就在于男人试图直接地控制事物,要是采取了解事物的方法,就是迫使自己适应他们的意志了;女人确是不得不间接地控制事物,所谓间接,亦即通过男人来控制。女人即使有直接控制事物的能力,也不过是相对某个男人而言。所以,女人总把一切都看作是控制、征服男人的手段。如果说女人还对别的感兴趣的话,那也不过是一种伪装而已——是以其媚态来达到其目的又要装腔作势就是了。所以,连卢梭都这么说:一般来说,女人绝不会热爱艺术;她们根本不具有任何专业知识,也没有任何天才。 但凡能透过事物表面来观察事物本质的人就都能注意到这一点。可是你只需要观察一下女人对音乐会、歌剧、戏剧所表现出来的兴趣——例如在演到一部名作的最优美的章节时,她们仍会在那儿喋喋不休地闲聊,显得是那样的幼稚又单纯。要是古希腊人真的禁止女人进入剧场的话,我相信,这种做法完全是正确的,只有这样,人们才可能听清楚台上的对白。今天,除了说教堂要肃穆,所以女人得静默外,还应在剧院里的帷幕上用赫然醒目的大字写着:女人务请安静! 女人最卓越的全部才智,也是难以在极伟大的、真实的、有独特优雅性的艺术中创造出杰出的成就来;难以在任何领域内向世界贡献出极具永恒价值的著作来。你想到了这一点,就不会期望女人能有什么作为了。尤其在美术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女人所掌握的技巧,可以说跟男人不相上下,而且她们自己也在努力地培养这种才能,但是,她们仍然没有一件值得自傲的艺术作品。原因就在于,女人的头脑中缺乏客观性。可这就是绘画艺术不可缺少的东西。女人绝对受主观观点的限制,所以,一般的女人对艺术毫无真正的敏感性,自然是按照严格的顺序变化的,决不能被冒然僭越。休俄特在他的《对于科学的头脑试验》的著作中——这本书享誉300年——否认女人具有任何高级的才能并无一例外。总的来说,女人是平庸的、不可救药的腓力斯人。因此,出于这种荒谬的安排,就让女人去享受丈夫的地位和爵位,使她们成为男人的野心勃勃的刺激物。更进一步说,正因为女人的平庸,才致使现代社会处在如此的困境之中,她们在这个社会中起着表率和决定社会风气的作用。我们应该采用拿破仑的名言:女人决无地位,来决定她们社会地位的正确立场。至于女人的其他能力,尚弗特说得中肯:女人注定只是与我们的弱点和愚蠢交换,而不是我们的理智。女人与男人间的交感是表面的,不触及到思想、感情以及性格。女人是次等性别,在一切方面都逊于头等性别:我们应该体贴地对待女人的弱点。男人要是对女人表现出无比的崇敬,那真是荒唐之事,也让女人贬低了男人。自然之神在划分两性时,男女人数并非平衡。确实,两性的区分就只在男女性别的不同,这不仅是质的不同,也是量的不同。 这就是古人看待女人的观点,现在的东方人仍持这种观点,他们对女人应处地位的判断远比我们正确。我们则还保留着古老的法兰西式的作风:向女人献殷勤,对女人怀有令人可笑的敬仰之情,这是日耳曼式的基督教愚蠢的最高产物。向女人献殷勤,助长了女人的傲气,这让人偶然想到贝那拉斯的猿猴,当它们意识到自己的尊严和神圣的地位时,就认为自己可以随心所欲了。 相反在西方,女人,尤其是那些贵妇人,已经发现自己处于不相适宜的地位,这些被古代人正确地称为次等性别的女人并不是我们所尊敬、钦佩的对象,也不能比男人高出一头或者至少跟男人并驾齐驱。这样的不相适宜的地位所产生的结果也是显然的。要是这种二等人类在欧洲也降回到它应有的自然位置上的话,就不存在令人生厌的贵妇人了,这真是求之不得的事。贵妇人不仅在亚洲成为笑柄,在古希腊与古罗马也受到同样的嘲笑。这样的变化,将会在我们的社会结构、内政安排及政治制度上产生不可估量的良好效果。到那时,《赛利科法律》就要失去其作用了,就必然成为累赘而最终消失。在欧洲,本不应该有什么贵妇人的存在,她们就应该是家庭主妇,或是想成为家庭主妇的女性,她们不应该养成什么傲慢的性情,而是应该节俭的,是柔顺的。在欧洲,就是因为有这样的贵妇人的存在,才使下层社会的女人,即大多数女人比东方女人更为不幸。甚至连拜伦勋爵都说:古希腊女人的地位,在当时是适宜的,但是,作为骑士制度及封建时代不文明的残余来说,现在女人的地位却是人为的、非自然的。由于男人已使她们不愁吃穿,所以她们应该在家操持家务而不是参加社会活动;她们应该受到良好的宗教教育但不用阅读诗歌、政治书籍,她们应该读的只是宗教敬神的书和有关烹调的书;当然,她们也可以适时的听听音乐,绘绘图画,跳跳舞,种种花草等。我就曾见过女人们在爱比勒斯修路还取得了成功,所以她们就为什么不能翻晒干草,挤挤牛奶呢? 在欧洲各国盛行的婚姻法认为男女平等——这意味着此种婚姻法一开始就是错误的,而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地方,结婚则意味着男、女分享同一种权力,承担双重义务。既然法律给男人和女人都赋予了相等的权力,那么女人也应有与男人相同的智慧。可在事实上,由于法律所给女人的名誉及权力超越了自然的恩赐,所以,真正能享受这种名誉和权力的女人相对来说就减少了,其他本应享受的人却被剥夺了这种权力,而那些僭越这些权力的人却过多地享受他们应得的部分。正因为把女人放到了与男人完全平等的位置上,所以一夫一妻制的建立和体现这种制度的婚姻法给了女人非自然的权力,但事实并不这样。正因为如此,那些聪明过人的男人常常会踌躇不前,不愿为此作出巨大牺牲,只好默许这种极不合理的安排。 在实行一夫多妻制的民族里,任何一个女人都能得到赡养;而实行一夫一妻制的民族里,结婚妇女的人数有限,使得多数女人得不到归宿,缺乏生计。上层社会的这种女人变为郁郁寡欢的老处女,她们的生活寂寞乏味。下层社会的这种女人则在做着极艰辛的工作,并且会因不胜任而避之,有的则沦为烟花女子,其生活何谈欢乐,且很不光彩。 可是,就是因为这种情况,才不能缺少妓女。人们公认,这些女人的地位足以抵御另一些幸运女人的诱惑,这些幸运者或已婚配或正等待婚配。光是伦敦就有8万妓女。那么生活在一夫一妻制下的女人的命运除了悲惨外还能有什么呢?这是一种可怕的命运:她们是一夫一妻制的祭坛上的牺牲品。这些不幸的女人,被如此描述着,必然会成为傲慢而虚伪的欧洲贵妇人的反衬。推广来说,一夫多妻制反倒让女人获得益处。另外,要是妻子患了慢性疾病,或不能生育,或日渐衰老,丈夫就有理由纳妾,没有任何理由可反对他这样做。看起来,导致众多的人昄依摩门教的动机与反对非自然的一夫一妻制的动机是一致的。 再有,在赐于女人非自然权力的同时也给她们强加了非自然的职责,而渎职则导致了她们的不幸。让我来解释一下吧,一个男人也许会时常想,他要是结了婚,他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则会下降,除非其联姻很英明。为此,当他选择女人时,并不仅仅以单纯的婚姻为条件,会同时附带一些别的条件,以保证妻、子的地位。不管这些条件有多公平、合理且很适宜,女人一旦自动放弃因结婚而带来的不适当的权力,那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最终是丧失了自己的名誉。结婚是市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会因此过着不幸的生活,且人类的本性中就有这样的特点,即注重别人的议论,也许这种议论的本身就没有任何价值。反过来说,如果一个女人拒绝了求婚,她的一生就可能会有这种风险,要不就嫁给一个她所不喜欢的男人,要不就如老处女般不受人注视,因为一个女人选择终身的时间是相当短促的。从一夫一妻制上来看,托马西斯一篇立意深刻的学术论文《论纳妾》很值得一读。书中指出,在路德教改革运动前,无论什么民族,无论在什么时代,男人纳妾一直是合理合法的,并在一定程度上受法律的保护,绝无耻辱可言。就是路德教的改革运动才使得纳妾声名狼藉,由此更进一步证明,听从牧师的婚配是正当的,天主教从此也再不会怠慢这种事了。 争论一夫多妻制的问题是没有什么用的,因为事实俯拾皆是,唯一的问题则在于如何控制。哪儿才有真正的一夫一妻式的婚配呢?我们,至少是暂时的,而大多数则是常常的过着一夫多妻式的生活。既然一个男子需要许多女人,那最公平的事莫过于让他们妻妾成群,甚至将此看作是义不容辞的事。这样做,能使女人处于真正而又自然的地位,即做男人的附属品。这样一来,欧洲文明和日耳曼基督教里愚蠢的怪物:贵妇人就会销声匿迹,剩下的就是女人而不是不幸的女人。在现在的欧洲,到处都有这种不幸的女人。 印度的女人是不自由的,按照《摩奴法典》的规定,她少小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孀妇殉夫而自焚固然可憎,可妻子却和情夫共享亡夫的财物更使人难以容忍,因为钱财是她丈夫操劳一生得来的,饱含着他的自我安慰就是,可以用这些钱来抚养其子女。只有中庸之道才是真正的幸福。 最初的母爱完全是出于本能,无论是低级动物还是人类均如此。一旦孩子能自食其力时,这种爱就不复存在,而最初的爱则为习性和理性这种基础的爱所代替,并且,这种爱往往难以表现出来,尤其是当母亲已不爱父亲的情况下更是如此。父爱则相反是经久不衰的,它的基础是,父亲在自己的子女身上找到了内在的自我,因此说,父爱在本质上是形而上学的。 不论是远古社会还是现代社会,甚至连霍屯督族在内的几乎所有民族里,遗产都要由男性后代来继承,只有在欧洲出现了有悖于常理的现象,当然,达官贵人家应另当别论。那些凝结着男人一生辛劳和心血、经历了重重困难而获得的财产,后来竟然落到一个缺乏理智的女人之中且很快被挥霍一空,固然令人愤慨可又屡见不鲜。所以,应该从限制女人的继承权来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依我看,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让女人,不管她是遗孀还是弃女,都不能够接受超出终生享有抵押财产到利息的任何东西,唯一的能得到全部遗产的情况就是,找不出一个男性继承人来。挣钱的是男人而不是女人,所以,女人本来就没有正当理由绝对占有财产,也不是保管财产的适当人选。所谓财产,是指款项、房屋、田地等,一旦作为财产为她们所有,也不应允许她们有随意处置的权力,为此,应指定一个监护人,而且,只要可以避免,女人也不许随意支配其子女。女人的虚荣心,尽管可以证明不像男人那样强,但危害仍然很大,虚荣心把她们导向完全的物质享受上。她们以自身的美丽为资本,尔后又以华贵的服饰大出风头,还以富丽堂皇而自豪,这也就是她们之所以能在社交界处处得心应手的原因,也正因为如此,才使她们沉迷于奢侈挥霍。她们的判断力越是低下,就越容易表现出上述的种种来。由此我们还发现一位古代的作家将一般的女人描绘为具有奢侈的本性。但男人的虚荣心所追求的,通常是诸如才智、学识、胆略一类的非物质利益。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一书中讲得很清楚,由于斯巴达人给了女人以世袭权和继承权,还有过多的自由,对女人唯唯诺诺,才日渐增长出众多不利因素,而这种不利因素正是斯巴达衰亡的原因之一。法国难道不也是这样吗?从路易十三起,妇女的影响日趋增长,最终导致宫廷和政府的腐败而引起了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还结下了连续不断的骚扰的苦果,这难道不是女人要负的责任吗?也许就是建立了贵妇人制度,才更证明女人占据了错误的社会地位是我们现行社会结构的一种根本的缺陷,它源于社会结构本身,却在四处传播其恶劣的影响。 虽然每一个女人都处于完全独立的非自然的地位,但一结了婚,就要依附于某个男人,受他的支配,为他所统治。从这个角度看,女人的天性就是服从。女人就是要求被主宰:年轻时,主宰是情人,年老时,主宰就是牧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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