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鲸阅网 > > 北东园笔录三编 > 14.某太守

北东园笔录三编 14.某太守

作者:匿名 分类: 更新时间: 来源:本站原创

道光间,有某太守,以刑名起家。初以同知分发来闽,氵存擢太守,小有才,为制府所倚任,虽补有本缺,实经年在省审案也。而招摇恐吓,声势甚张,省中官无不侧目者。台湾戕官一案,制府命随往,获犯百六十余人,制府初欲分别办理,某曰:“台湾民情浮动,此案犯若不死,恐难安静。且系大人所核之案,将来此辈有事,恐大人亦难辞咎也。”于是尽斩之。及内渡,甫登舟,某见鬼无数攀其舟,舟将覆,急登制府舟,乃免。时史望之大司寇督闽学,深恶之,绝不假以词色。及贺耦耕先生奉命为闽藩,亦熟闻某之名,贺履任后,某请私谒,乃不礼之。某怒甚。归,掷其帽,曰:“不官矣。”是日,首府因某未入署审案,遣人要之,某辞以疾。其徒有以军功候补通判某及候补县丞某,同往视之,见某通判曰:“台湾之案,后三四十人皆汝等定谳,今皆到我处厮闹,室几不能容矣。” 二人疑其病狂也,无语而退。次晨,探之,死矣。是案固尽当置法,而制府有分别一念,未始不可于死中求生,因某一言,皆为无头之鬼,其恨之也宜哉。按: 乙未年,贺耦耕先生与家大人同被召复出,贺先到京,即授闽藩。家大人北上,于天津舟次相遇,贺详询闽省吏治,且曰:“我素知福建有两郡丞,一时派,一龌龊。”时派指陆莱臧,龌龊则指某也。然则贺之精明洞察,某即不死,其何以自容哉?又按:此条余闻于福州同时诸当事,嗣阅姚伯昂先生《竹叶亭杂记》,所载略同。是非之公,知不能关众口也。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