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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东园笔录续编 16.烈妇释冤

作者:匿名 分类: 更新时间: 来源:本站原创

江铁君又言:江南某科乡试有某生者,闻邻号哗声,视之,一生碎碗割面,流血滂然。某问其故,则有鬼附其体,言妾夫妇贫贱,携子佣此人家,此人窥我色,屡调我不遂。陷我夫客死,复凌逼我,我遂投缳,今来取其命耳。某曰: “然则烈妇也可敬,若子今在否?”鬼日:“我死后丐于路耳。”某曰:“若取其命,而子丐如故,恐不免沟壑,奈何?苟贷其死,命以田产若干给尔子,俾娶妻生子,死者有祀,生者有后,可乎?”鬼曰:“如此甚善,但彼未必从,且我奉冥牒但追命也。”某曰:“彼畏死,必从。我为若成之,否则仍取命可也。” 鬼曰:“甚善,君为我要之。”鬼去,其人遂苏。某问之信,且告之故,其人唯唯。既出闱,至其人寓,其人作一议焚之日:“我归即办此事,俟君来证也。” 某三场前终卷,忽见前鬼现形,明睹有喜色,谢曰:“赖君一言,死者得所,生者得安,才德士也,妾为君请于神,早登两科,今即捷矣,勉成吾事可也。”某归诣其人家,则已求得其子,分产授之,且成某家室,合窆其夫妇。某是科果捷,明年成进士。此亦王明经树获壬申年为予所述,俱有姓名,今忘之矣。按此与前编所录浙闱与鬼说情一条相类,但彼是浙江事,此是江南事,彼是乾隆间事,此是道光间事,亦可见天下无不可解之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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