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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令下 内容

作者:匿名 分类: 更新时间: 来源:本站原创

诸去大军为前御之备者,边县列侯各相去三五里,大军为前御之备,战则皆禁行,所以安内也。内卒出戍,令将吏授旗鼓戈甲,发日,后将吏,及出县封界者,以坐后戍法。兵戍边一岁,遂亡,不候代者,法比亡军。父母妻子知之,与同罪;弗知,赦之。卒后将吏而至大将所一日,父母妻子尽同罪。卒逃归至家一日,父母妻子弗捕执及不言,亦同罪。 诸战而亡其将吏者,及将吏弃卒独北者,尽斩之。前吏弃其卒而北,后吏能斩之而夺其卒者,赏。军无功者,戍三岁。三军大战,若大将死,而从吏五百人以下不能死敌者,斩;大将左右近卒在陈中者,皆斩;余士卒有军功者,夺一级;无军功者,戍三岁。战亡伍人,及伍人战死,不得其尸,同伍尽夺其功;得其尸罪皆赦。 军之利害,在国之名实。今名在官而实在家,官不得其实,家不得其名。聚卒为军,有空名而无实,外不足以御敌,内不足以守国;此军之所以不给,将之所以夺威也。臣以谓卒逃旭者,同舍伍人及吏,罚入粮为饶,名为军实;是有一军之名,而有二实之出;国内空虚,自竭民岁,曷以免奔比之祸乎?今以法止逃归,禁亡军,是兵之一胜也。什伍相联,及战斗则卒吏相救,是兵之二胜也。将能立威,卒能节制。号令明信,攻守皆得,是兵之三胜也。 臣闻之善用兵者,能杀士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其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其十一者,令行士卒。故曰:百万之众不用命,不如万人之斗也;万人之不斗,不如百人之奋也。赏明如日月,信如四时;令如斧钺,制如干将;士卒不用命者,未之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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