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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情书 第7章

作者:匿名 分类:都市言情 更新时间: 来源:本站原创

期盼已久的礼拜天终于到了。匆忙的吃完早餐,就开始擦皮鞋,铜环,刮胡子,整理服装仪容。待会要下南澳村,听说批假单的区队长很机车,衣服上有根线头都会刁难,我觉得很奇怪,在岛上放假而已,又不是回台湾,何必如此呢?不过我还是相信这是军中的规矩,只能遵从。 尽管已经非常努力的修饰自己,很遗憾的依旧被区队长叫去把胡子再刮乾净一点。我用不太锋利的刮胡刀把上唇的皮肤刮出不少血丝,终于让区队长批了假单。 “阿德,会不会痛啊?”菜鸟仔在路上问。 “一点,不过无所谓,我马上可以跟欢欢说话了。”我高兴地说。 “嗯,你真的很爱她厚?” “当然,她是我在东引当兵最大的心灵寄托。” 排在我前面的弟兄应该也是打给女朋友,只见他时而仰天大笑,时而低头细语,电话卡像是被电脑format掉的磁片,完全清乾净之后才离开电话亭,脸上还带着一丝丝的落莫。 我插上全新的电话卡,缓缓地键入再熟悉不过的号码,手指居然有些颤抖,听到欢欢声音的那一刻,心里的悸动绝非笔墨所能形容。我们天南地北,无所不谈,觉得欢欢离我好近,好像就在我身边,直到一百元的电话卡被榨乾才把我拉回现实。如果不是欢欢告诉我不要浪费太多钱打电话,我会再插入一张电话卡,任由话机上的数字由一百归零。 中午和菜鸟仔随便吃了点东西,晃到干训班学长推荐的“长堤咖啡屋”。这是南澳村最热闹的咖啡屋,里面设备规模不输给在台湾的一些店,感觉很不错。 一坐下来,点了一壼水果茶,喝了第一口,我又想起欢欢。掏出放在口袋内的几张空白信纸,准备开始写信。 “哇……咳咳咳……阿德…咳咳……你……”菜鸟仔似乎呛到一口饮料。 “怎样?” “你……咳咳…随身带信纸的喔?” “是啊。有时可以用来记一些事。”我摊开折好的信纸,压平。 “又要写给……欢欢?” “对。” “你不是刚才和她通过电话?” “对。” “又要写信?” “对。你问两遍了。” “太夸张了吧!” “有时用书信更能表达一些心情,这是我跟她维系感情的方式之一。我们在外岛,更要用心,对吧?”我取出笔。 “好浪漫喔!阿德,下次可不可以帮我写一封信给我的小娟?” “一封一千,我就干!” 这句话终于换得片刻的安静。 亲爱的欢欢: 很高兴听到你的声音,让我乾枯的心灵得到短暂却丰沛的滋润。 岛上最近缺水加上干训班人太多,我们已经五天没洗澡了,我和菜鸟仔利用今天的休假跑去澡堂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我现在明白上次和你提到的澡堂不需要提供特别的服务,一样可以赚钱,而且生意相当不错。 虽然南澳村是号称东引最热闹的地方,但延着两旁的商家由头走到尾,以急行军的速度不到十分钟就结束了。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小餐馆,唱片行,杂货店,宾馆,撞球间,洗衣店,澡堂,计程车行等等,食衣住行育乐样样不缺。 像我正在一家咖啡屋,品尝着之前不敢想像会在东引喝到的水果茶。你不用担心,这家店除了老板娘之外全是男生,我可以专心的写信。 这里的水果茶还算不错,跟我们以前在台中“玫瑰园”喝的口味很接近。 提到“玫瑰园”,真是一个令人怀念的地方。 不晓得大学四年总共去了几次,只记得每次我都会叫一壼热水果茶,而你则点一壼皇家奶茶。当然,我必须帮你分担二分之一壼。我们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讲不完的笑话,聊到饿了,就叫一盘水果松饼,这也是你唯一会吃得跟我一样多的食物。 我们一个月会去两三次吧,凯子好几回都想带着他当时的认识的女生加入,我则必须用尽方法摆脱他,因为我知道这是只有属于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独处时刻,我们可以完全分享彼此的想法,抱怨教授当人的残忍,叙述同学之间的糗事。 记得在大二下的时候,凯子被他第N个追求者拒绝,哭丧的跟我发誓他这辈子不会再爱上别人的老话。但才过两个礼拜,他又带着刚认识的学妹出现,完全忘了自己的誓言。 好像是会计系的学妹,当时才大一,满清秀的,看起来还是高中生的感觉。我第一眼就认定凯子必定要再跟我发誓一次,因为这种型的女生经过一段时间的蜕变,马上会变成炙手可热的小美人,虽然还差你一截,但已经不是凯子的能力所及。 凯子追求女生的方法千篇一律。第一个礼拜先砸下大把银子买花,买礼物,请吃饭,送宵夜(还包括该名女生的室友),第二周便急着牵人家的小手,急着告白,甚至急着亲嘴,到后来除了被有心人狠敲一笔,还得连带接受代表“谢谢,再联络”的两记耳光。但凯子似乎乐此不疲,始终坚持他这招快刀斩乱麻的风格。 仔细想想,我怎么会和这种人变成好朋友呢?或许就是缘分吧,就像我们一样。 赶回干训班, 德立于11.12.1995 “阿德,回队上前要不要去买点零食?”菜鸟仔问。 “好。”我把信封封好。 “要不然再遇到“绿豆汤”的公差,晚餐吃不下,起码可以吃些零食吧!” “嗯。” 我和菜鸟仔走进一家杂货店,真的是名幅其实的“杂货店”,各种杂货应有尽有;台湾流行的饮料,零嘴,小说,军用绿色小帽,皮带,甚至还有卖大头皮鞋!我想除了枪和子弹以外,其他的军中用品应该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上次我捡到一个弟兄的肥皂盒,后来检查之下,我也掉了一盒鞋油,所以我买了鞋油加上一些饮料零食,便前去柜台付帐。 刚才进门口时看到的老板娘不知跑哪儿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约莫二十初头的小姐。大概不到160,瓜子脸,细眉,不是很大的双眼皮,蒜头鼻加上小巧的嘴巴。凭良心说,五官拆开来看并不吸引人,但组合在一块儿却给人一种舒服且自然的感觉。在这种女性为稀有动物的小岛,老板娘找这种亲切可人的小姐来帮忙,生意肯定不错,实在是一个高手。 “总共是八十七块。”轻脆的声音隔着柜台传来。 我递出一张百圆大钞。 “你是新来的吗?詹德立……”她看到绣在我左胸前的姓名条。 “嗯,对。你怎么知道?”可能是我看起来很菜,而且还挂着二兵的臂章。 “岛上的官兵我几乎都见过。” “你都记得每个人长得样子?” “差不多。”她把东西放进塑胶袋。 “有两,三千人,你都见过而且还记得?” “大概吧,久了就知道啦。” 好厉害,这个小岛真是卧虎藏龙,连杂货店小姐也有一套。 “还习惯吗?”她接着问。 “还好。” “喜欢这里吗?”找我一个十块和三个一块。 “嗯,我可以说“不”吗?”我有些不好意思。 “呵呵~可以啊。不过你再待久一点,会喜欢上这里的喔!”丢给我一个甜美的笑容,我相信有很多在前线的阿兵哥会为了这个笑容而为国捐躯的。 “红彩,把剪刀拿给妈妈!”老板娘在柜台后面的房间喊道。 “喔,来啰。谢谢惠顾,下次再来,拜拜。”向我挥了挥手,转身进房间。 原来是老板娘的女儿,连雇人的费用都省了,高手中的高手。 这是我第一次和红彩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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