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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阅网 > 东方玄幻 > 神霄御雷真诀 > 第10章 离别方知情重

“儿啊,你一路上要多保重,到了学院里边不要和同学发生争执,那里不是青阳镇不会有爹爹为你做主……” 清晨,萧瑟的路野边,天枢学院的两位老师骑在马上,等待着孙司锦和孙家的人告别,这种事情他们见了很多,离别之时的那种落寞也渐渐地被他们两人看淡,而此刻的孙司锦并没有他们那样的经历,孙胜活了几十年也只经历了几次有数的生离死别,现在看到自己养育了十几年的儿子要离家北上,心中多少的有些酸楚。 孙司锦看不见父亲心中的酸楚,但能听出他语气里的苍凉,就像十五年前他对那个陌生的母亲一样。都是一样的伤感,也都是一样的悲伤。 “我知道了爹爹,你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孙司锦翻身上马,轻轻说着,然后他对着孙胜挥挥手,说道:“你回去吧爹爹,淑香照顾我爹爹,来年毕业了我再回来看你们。” 然后他低声地在心里喃喃道:“还有你……” 他坐下的白马走的很快,几分钟之后便拉开了和孙胜的距离。而那个头发已经斑白的老人却依旧停留在原地向他挥手,嘴唇微微翕动,像是在说再见,可已经远去的孙司锦又如何能听到他的喃喃。 孙司锦看着父亲那忧伤而颓唐,沮丧而茫然的身影,不由想起自己穿越的事情,过去的一切都离自己十分的遥远,在那个世界有深爱自己的人,也有自己深爱的人,他们对自己的爱像是一条条看不见的线把自己和他们捆在了一起,像是一张蛛网笼罩在他的身上,彼此之间互相震动,他影响他人,他人又在影响他。 可惜自从自己穿越之后,这一切都变了,他痛恨那场演出,如果不是学院的那次演出发生了火宅事故,他便不会被逃命的人群挤倒,没被挤倒自然也不会被踩的七荤八素,而没被踩昏也就不会被蔓延的火势包围,消防队员来不及救出在火场中挣扎的他,几口烟雾下来,他被呛晕在了火场中。 那是一场煎熬,他感觉到自己的头发在燃烧,身上的衣服在燃烧,皮肤在燃烧,疼痛难忍却又不得解脱,直到他看到自己的手的变得焦糊,鼻子里闻到一股香气,他知道那是什么,那是自己的皮肉被烤出的香味,然后,他失去了知觉。 醒后方知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陌生而神秘的,没有飞机轮船也没有电视电脑,生活对于他而言更多的是无聊,每天蹉跎时光成为他生活的全部,想起自己颓废和自暴自弃的那几年,孙司锦就有点想哭。 一个陌生的男人要自己叫他爹,综合来讲,孙胜并不算帅气,且显得过于苍老,而孙司锦也从未经历过衰老,以前的父亲也是一个普通但却十分年轻的大叔,而现在的这个父亲和自己原来的那个父亲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他们都是生意人,有自己的小算盘,可以前那个父亲在外面还有一个二奶,现在的父亲则是数十年如一日的深爱着自己那个母亲,说实话,孙司锦虽然对生出自己的母亲没太大的感情,但却对这个一心一意也从一而终的父亲有着很深的感情,这种感情主要是来源于上辈子几段失败的恋爱,因为有着共同失败的回忆,所以孙司锦很快便接受了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父亲。 想必那个世界的父母也和现在的孙胜一样吧,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接受自己死去的事实,养育自己多年,自己非但没有尽孝,反而还突然之间就撒手人寰,母亲比较善良,一直都是一个软弱的女子,自从穿越之后自己就失去了她的软弱,可自己并没有变得坚强。 父母失去我的同时,我不也是失去了他们吗?我知道自己过得很好,他们可以不必担心,可他们又怎么知道自己过得很好,母亲已经老了,父亲也不像以前那么暴躁了,至少这几年倒是收敛了许多,不知道是不是他仕途的不易变成了那个样子,又或者是他忽然之间良心发信,反正对母亲倒是比过去要好了很多,以前很痛恨母亲的软弱,现在却又无比的怀念她的软弱,失去了一个母亲的经验和沉稳,我剩下的只有冲动和疯狂。 “以前离开过家门吗?”夏老师突然出言问道,他看出了孙司锦脸上的落寞,知道这个孩子可能因为离家的原因导致了心情不好,所以想要宽慰一下这个孩子。 孙司锦点点头,说道:“有过几次,最后一次的离别让我们再也没有了重逢的机会,其实这没什么,生离死别本是很平常的事情,只是夜深人静的时候会偷偷地想他们,这大概就是说的离别的哀愁吧。” 夏老师看了一眼孙司锦,觉得这孩子和以往其他学生有一些差别,然后沉吟道:“像你这样的孩子,我以前见过不少,第一次离开家门总是会有一些不适应,似乎是失去了什么东西,我以前也这么觉得,离开哪怕只有很短暂的时间也觉得像是相隔着天涯海角,但只要还活着,就总有重逢的一天,每一次的分别都会伴随着阵痛,但是这种阵痛会让人成长。” 孙司锦笑了笑,他知道夏老师是好意,但他又哪里会知道自己的遭遇,离开我的人再也见不到了,相当于我已经死在了那个世界,那这样又怎么去重逢,挖一条贯穿到那个世界的隧道,想必在隧道还没有挖好之前,自己就已经死了,那又何必做这种无用的事情呢? “谢谢夏老师。”孙司锦礼貌回道:“我知道了,其实我也只是有一点短暂的不适应,突然失去某样东西,是个人都会怀念的,不过这种情绪过一会儿就好了。” 说完这句话孙司锦便骑马走到了两人之前,这条通向帝国官道的羊肠小道边有许多的良田,田里的水稻已经抽穗,再过一段时间稻穗就该成熟了,到时候又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也就是说,那个时候秋天也就到了。 从百花争艳到秋风萧瑟的秋,时间从不会等人,分开了也就不知何年何月才会重逢了。 御马走在两位学院老师前面的孙司锦忽然开口吟出了一句诗句,“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没有人知道他为何吟出这首诗,渭城,即青阳镇,青阳镇本为前朝的一个古城,后来天元帝国建立之后,这里才改作了青阳镇。天元第一任皇帝曾改为渭城,后来帝国迁都,很多渭城的商贾世家都随着皇帝陛下一起北上到了盛京,这里便改为了青阳镇。 清晨微雨,尘土不扬,柳色初绿,景色中已见离别之情,饯行告别,表达出依依惜别的深厚情谊。 夏老师听到这首试,微微颔首,赞叹道:“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确实是一首好诗。” 这首试本为王维所作,只是现在被孙司锦吟了出来,反正这个世界也没人认识王维,自己吟一首他的诗也不会有人知道,再说了这个世界又没有版权之说,就算王维知道了,也不敢告自己侵权盗版。 这首试确实是一首好诗,诗中所言历历在目,就像一幅饯行图,只是略去了饯别前后及饯行宴席上的种种情状,只剪取了离别之际的一个细节,但正是这一最具表现力的细节。既表达出浑长的情致,又显出其删繁就简的高妙。更,再。更尽一怀酒,再干了这杯酒。故人,老朋友。西出阳关无故人,向西出了阳关,就见不到老朋友了。帝国中也的确是有这么一个叫做阳关的地方,而且也是在西边,要去北边的天枢学院就必然要经过阳关,言阳关已无故人矣,况天枢乎?诗句看是冲口道出,不作深语,却声情沁骨。首先,分别在即,离愁满杯,往往会出现相对无言的场面。在这种情况下,“功君更尽一杯酒”,也就打破了这一让人难以忍受的难堪。其次,分别在即,依依难舍,但要说的话早已说过。在这种情况下,“劝君更尽一杯酒”,也就自然地推迟了离别的时刻。第三,西出阳关,瀚海戈壁,荒漠绝域,长途跋涉,其艰难困苦与孤单无助之情景可以想见,“劝君更尽一杯酒”的话,不仅蕴含着殷重的忧虑,也蕴含对故人的诚挚期盼与良好祝愿:前路珍重! “看不出你对诗词也就研究,这首诗作的极妙,不知你还有没有什么好句子,可以拿来我们大家分享一下。”和夏老师同路,一直都不怎么说话的那个少年书生模样人骑马追上了孙司锦,在他的身边淡淡地说道。 孙司锦倒是有些觉得可笑了,别人不了解自己,难道自己还不知道自己吗?我会做什么诗,我会作湿还差不多。当然他可不会将这种心里表现在脸上,反而严肃认真地看了一眼那个少年,脸色十分的肃穆,似乎接下来他会做出什么神圣的事情来。 “不会做了。”孙司锦摇摇头,低调低调,不能太高调,否则被人看出破绽以后还怎么混?其实要作两首诗也很简单,中华上下五千年,我随便背一两首都可以叫这小子佩服的五体投地,但是那样一来,我要是某一天被人摆一道,说漏了嘴又该怎么办? 想到此处,孙司锦觉得自己还是低调一点的好,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然后他不再理会那个书生少年,骑着马有快走了几步,错开了和少年并肩而行的速度,当然被这么一闹,他的离别之情也淡了很多,渐渐地,三人离那青阳镇外的官道也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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