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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下)》 第36章

作者:匿名 分类: 更新时间: 来源:本站原创

次仲之好恶说次仲复有好恶说,立论与复礼三篇互相发。其上篇曰: 好恶者,先王制礼之大原也。人之性受于天,目能视则为色,耳能听则为声,口能食则为味,而好恶实基于此。节其大过、不及,则复于 性矣。……性者,好恶二端而已。……大学性字只一见,即好恶也。大学言好恶,中庸言喜怒哀乐,互相成也。好恶生于声、色与味,为先王 制礼节性之大原。……大学虽不言礼,而与中庸皆为释礼之书也。好恶说上,文集卷十六此以好恶言性,其说甚是,顾专以声、色与味言好恶 ,则非也。好恶固有关于声、色、味者,然实不尽于声、色、味。即以礼言,古人尊天事帝,崇神敬祖,哀死乐生而有礼,礼不能无声色,礼 不尽于声、色也。谓节人对于声、色好恶之过、不及而有礼,则浅之乎言礼矣。东原言性善,专就食、色之性言之,与次仲言礼,专就声、色 、味之好恶言之,同一失也。既专以声、色、味之好恶言性,故曰性不可以不节,芸台承之,乃有节性之论,要之为荀学之承统而已。次仲好 恶说下,乃力斥宋儒事理体用之说,谓之为禅学,其言曰: 论语子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此好恶,即大学之好恶也。宋儒说之曰:“盖无私心,然后好恶当于理。”考论语及大学皆未尝 有理字,徒因释氏以理事为法界,遂援之而成此新义。按:乐记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则宋儒所谓好恶当理,正 本乐记,乌见其必为援儒入释之新义?是以宋儒论学,往往理事并称。按:乐记:“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郑注:“理,犹事也。”淮 南子诠言:“唯能胜理,注:“理,事理情欲也。”事理并称,亦汉人常语。其于大学,说明德曰:“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说至善曰:“事理 当然之极,说格物曰:“穷至事物之理;于中庸,说道也者曰:“道者,日用事物当然之理按:道、理互训,尤为常见。吕览慎行:“则可与 言理矣,淮南子原道:“是故一之理,本经:“喜怒刚柔不离其理,主术:“而理无不通,说林:“不如循其理,修务:“殊体而合于理,泛 论:“家之所以亡者,理塞也。”注皆云:“理,道也。”吕览察传:“必验之以理,注:“理,道理也。”广雅释诂三:“材、宝、纶、理 、鲁、牖、命、裕,道也。”王念孙疏证,七字皆有说,独理字绝不论,不知何故。其宗旨所在,自不能揜。又于论语,说知者曰:“达于事 理,说仁者曰:“安于义理,说吾斯之未能信曰:“斯,指此理,说不知而作曰:“不知其理,说知及之曰:“知足以知此理;至于无违下文 明有三礼字,亦云:“谓不背于理,按:乐记:“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荀子乐论亦同。仲尼燕居:“礼也者,理也。”礼器:“义理 ,礼之文也。”则无违礼以不背于理说之,亦非大缪。无端于经文所未有者,尽援释氏以立帜。其它如性即理也、天即理也,郑注乐记天理灭矣,已云理犹性也尤 指不胜屈。故鄙儒遂误以理学为圣学也。然理事并称,虽为释氏宗旨,犹是其最初之言,若夫体用对举,惟达磨东来,直指心宗,始拈出之。 按:王弼老子注,上德不德章:“虽贵无以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此处体用对举,尚在达磨东来前。至卢慧能着坛经语录,乃 云:“法门以定慧为本,定是慧体,慧是定用。”宋儒体用,实出于此。故其大学补传曰:“全体大用;中庸章句曰:“一体一用;又以 大本为道之体,达道为道之用。论语集注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以为心即体,欲即用;体即道,用即义。说忠恕,以为至诚无息者,道之体也;万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 孟子集注说理也义也,引程子曰:“在物为理,处物为义,体用之谓也。”至于论语礼之用,本无体字 ,亦云:“礼之为体虽严,补出体字,以与用对。此外随处莫不以体用对举。然则宋儒所以表章四书者,无在而非理事,无在而非体用,即无 在而非禅学矣……夫好恶原于性,子产言之,子太叔述之,春秋时学士大夫,尚知此义。……宋儒最喜言学、庸,乃置好恶不论,而归心释氏 脱口即理事并称,体用对举,不知先王制礼,皆所以节民之性,好恶其大焉者也,何必舍圣人之言,而他求异学乎?……晁以道曰:“体用本 乎释氏。然则虽在宋人,犹有见及此者。近时如昆山顾氏、萧山毛氏,世称博极羣书者也,而昆山攻姚江,不出罗整庵之剩言;萧山攻新安, 但举贺凌台之绪语,皆入主出奴余习,未尝洞见学术之隐微也。又吾郡戴氏着书,专斥洛、闽,而开卷仍先辨理字,又借体用二字以论小学, 犹若明若昧,陷于阱擭而不能出也。其余学人,但沾沾于汉学、宋学之分,甚至有云名物则汉学胜,理义则宋学胜者,宁识宋儒之理义乃禅学 乎!文集卷十六次仲此论,证宋儒以理事、体用字解经,原于释氏,援据尤明备。然六籍所无,而为义蕴所宜有,后儒加之发明,此正后儒之功。程明道谓天理由己体得,即是此意。若谓其字来自释氏,即谓其学乃释氏之学,则道字见于老庄,儒家即不得言道,理字见于佛书,儒 家即不得言理;治汉学者,欲专以一礼字代之,其事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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