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鲸阅网 > 都市言情 > 此生只可与你相伴 > 第3章 像他一样

说来也神奇,最初他真的是热情善良,仗义正直的孩子,可我竟愣是看出他有做混混的潜质,后来当他真的成了混混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想不通缘何如此,我那时竟已经有如此的智慧了么,能预测到后来的事。 还是说,这些只是宿命,你在里面按照预定的轨迹前行,结局其实已经显而易知,可我们却还是会有奢望,总觉得自己是命运的宠儿,到最后你才发现,那些你自以为是的聪明是多么的荒谬可笑,事实本该如此,并不是因为你才变成这样的。 那时我以此为目标,将之奉做人生第一大理想。看了电视上的古惑仔后,幻想过无数个场景,将来我们或许会过枪林弹雨衣食无着的日子,被绑架被殴打,尽管幻想得很血腥,可实际上那时的梦境还是很美好的,因为那毕竟只是幻想。所有的梦境都是我跟在他身后,他牵着我的手,我们躲躲藏藏可是却有着说不出的温馨。 因为这是年幼时刻画的将来,能现实到哪里去啊。所以不知道,经历这些需要莫大的勇气,而现实总会让你觉得苍白无力的。不管怎么说,现在想起来,那时的幻想总是让人忍不住氤氲了眼眶的。 虽然那时候,他的痞性似乎还未完全显露,不过也并不是无迹可寻。他只是偶尔会痞里痞气地说话,或是在篮球场上像个混混一样装模作样地大声说话,可大部分那个年龄的男孩子都会那样子,叛逆而装酷。 可那时,我也不知道为何这么了解他,我知道那是他的本性,我总觉得他的骨子里就是个混混,只是混混,很痞,却做不了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至少那时,我是这样想的。 其实,有些时候我都觉得我们的缘分是天命宿定了的,我如此了解他,爱极了他的混混摸样,仿佛这一生就是为了发现他而生的。而我清楚地记得,那日当我察觉了自己心中那看似缥缈朦胧的实则汹涌澎湃的情绪后,我的心跳得多么欢脱,似是重生了般。 有时,我禁不住怀疑,其实我们是有前世的,然后在某个特定的场景我的爱觉醒了,所以我能提前预知他会成为一个混混也就没有什么可诧异了。 然后我就会懊恼,为什么爱都已经苏醒了,而记忆却还是没有被记起呢。 我那时,天马行空幻想着前世,无非就是侠士之间的故事,但我从来都把自己的身份设定的与他同等,因为我知道我要的从都不是保护,而是要和他并肩看着人生百态,我想要的是感知他的喜怒哀乐,惊惧怕怒,相携相守着共赴华发白头。 在感情上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的弱势,把自己放在和他等同的位置,以为自己强大的无人可匹敌,可是很显然,事实并非如此的,只是那时,我是不懂的。 也是,那时,我自以为懂的事情很多,其实我什么都没弄明白。 只是,天命宿定这种事情,毕竟只是说说而已,作不得真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而时间是最伟大的编剧,不到最后一秒你永远参不透这结局。要不然,我这么爱他,最后也不会爱到了分开。后来我在一次次午夜梦回时才渐渐明白,有些事即便你排演上万遍,现实都不会让你如意的。现实它自有一套剧本,而那一套剧本总是最让人哽咽落泪的。 正如我所说,虽然那时我对我的感情怯懦卑微,可最初,这并没有磨灭我真实的性格。我年幼时野性难驯,这也可能很自然地成为我对痞里痞气的他很崇拜的原因。再往前追溯,最初可能真的只是崇拜吧,可是后来怎么就在特定的场景被发现变成了喜欢呢?又是怎样发展成深爱的? 我自己毫无头绪,只知道,这些事真真切切地发生过,而我有限的人生里的一大半都是在经历这样一件事:一点一点更爱他。卑微的,怯懦的,将他一点一点印在骨血里,随着我的血液奔腾咆哮,难以平息,无以平息。 现在,我告诉你,我爱的那个男孩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他的名字是尚逸,时隔这么久,我已经忘记自己喜欢他的确切理由了,或者说根本毫无理由可寻,可能正如我所说,他可能是我前世的爱人,才会以致于,迈过奈何桥,喝了孟婆汤却还是找到了这宿命中的人。 不过,爱真的不会是无缘无故的,后来,当我发现他已经不再是最初的那个男孩了,我才幡然醒悟,我喜欢的不过是他身上阳光明媚的元素,所以无论走到哪,他都是一个发光体。 而我最爱的,是他给我的那种很安心的感觉,那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只有自己能察觉到在他身边,连呼吸都变得平稳而冗长。 在他身边,所有的事物都和温暖有关,这无关长相,无关行为,只是因为他是这个人,他给了你这样宁静恬淡的感觉。岁月静静流逝,如果能持续一辈子就好了。只是,一辈子那么长,时光定然不会让你的生活这么索然无味的,它会掀起惊涛骇浪,让你的狼狈无所遁形,它向来如此,不肯给我们一世惬意闲适的生活。所有人都逃不掉。 至于是哪一个场景勾起了那难言的情丝?我也不知是从何时有了这种情绪的。可能是他篮球场上的跳起来迅猛有力的扣篮,也可能是台球桌上划着痕迹撞出去的桌球,反正是发生在我和他厮混在一起的那些年月的。 也可能是因为那时的他看起来很好看,颊边有两个深深的酒窝,眼睛极大,总是像盛了漫天星光,我才对他色心大起。 是,我记得,他的颊边是有两个酒窝的,每次笑起来都深陷,以致于看起来像羞涩的邻家大男孩。他的眸子大而纯净,我敢说那是迄今为止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一双眼睛。 那时我在日记本上这样写,盛世年华,阳光倾城,你不知道,纵然豆蔻辞工,他的风情也难以说与你听。那时,因为有他的存在,每当我看见青阳初升,最绚丽的那一抹光划破拂晓的寂静,我就告诉自己,我的心要向向日葵一样永远朝着太阳开放。所以,有一个人放在心里念叨,其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